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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驾驶着一辆平平无奇的黑色轿车,带着布鲁斯和埃米瑞思,进入到了哥谭市城区。
就像阿尔弗雷德昨天说的,韦恩夫妇的葬礼结束后,埃米瑞思和布鲁斯就回学校上课。
埃米瑞思和布鲁斯上的是贵族私立学校,学生人数很少,所以小学、初中和高中都在一起。
阿尔弗雷德将车子停好,率先走下车,打开后座车门。
布鲁斯和埃米瑞思一前一后、走下了车。
阿尔弗雷德将车门关上、弯下腰,给布鲁斯和埃米瑞思整理衣领:
“今天是你们第一天回学校上学,打起精神来,别让别人小瞧了你们。”
“这真的有必要吗?”布鲁斯抬着头,与阿尔弗雷德对视,“我和埃米完全可以在家自学。”
阿尔弗雷德身子站直,双手放在身后,低着头,“同龄人之间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
布鲁斯有些不悦,“我和埃米就差不多大。”
“你们相差两岁零六个月。”阿尔弗雷德笑道:“布鲁斯少爷,您不可能一辈子不和其他人交流。”
“而且小少爷也没意见不是吗?”
阿尔弗雷德话说完,布鲁斯转头看向了埃米瑞思。
埃米瑞思拎着书包的双手捏紧,低着头,小声道:“其实我觉得布鲁斯说得对,我们在家自学就挺好的,没必要来学校。”
阿尔弗雷德:“……”
现场安静了几秒钟。
阿尔弗雷德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你们先去学校待几天,如果不适应,我再接你们回家。”
“好。”布鲁斯目光转向别处,语气显得有些不满。
他碰了碰埃米瑞思的胳膊,给了他一个眼神,自己率先向前走去。
埃米瑞思目光落在阿尔弗雷德身上几秒,随后脚步加快,紧紧的跟在布鲁斯身后。
阿尔弗雷德看着两人的背影,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很久以前就是韦恩庄园的管家,他看着布鲁斯和埃米瑞思出生、长大。
在阿尔弗雷德的心里,布鲁斯和埃米瑞思就像是他自己亲生的孩子。
布鲁斯性格外向,有事会说,有不满或者其他情绪时会表达出来。
但是埃米瑞思不一样。
在阿尔弗雷德的眼里,埃米瑞思的性格和布鲁斯的性格完全相反。
埃米瑞思从出生起就不爱说话,和同龄人也不亲近,遇到事情的第一反应不是求助父母,而是想办法自己解决。
这样固然好,可是阿尔弗雷德总觉得埃米瑞思不像是小孩,反倒像是一个大人。
他从小到大所表现出的一切就像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
他会像普通小孩一样撒娇、索求,但总是点到为止,从来不会给托马斯和玛莎造成困扰。
他好像知道很多东西,学习方面从来不让人操心。
大多数时候,看似是布鲁斯在照顾埃米瑞思,但实际上是埃米瑞思在顺着布鲁斯的想法。
以上种种都可以理解为孩子早熟、懂事。
但是阿尔弗雷德就是有这样一个感觉——
毫无缘由的。
所以有的时候,阿尔弗雷德会想,这是不是他干特工时留下的后遗症?
……
对于埃米瑞思来说,在学校的日子相当枯燥无味。
他现在处于小学阶段,上课氛围很轻松,回家之后也没有家庭作业。
一开始他很不适应。
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就是老师那哄小孩的语气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小学阶段,需要启发学生的兴趣,以此来决定初中和高中的学科。
说白了,埃米瑞思现在上的其实就是兴趣课。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宁愿住校。
这样至少他行动方便一些。
……
哥谭市警察局。
戈登坐在工位上,时不时拿出手机捣鼓一下。
他在给埃米瑞思打电话。
但是一直到现在,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戈登和埃米瑞思认识的时间不长,对他不太了解,但是有一点戈登感觉很奇怪。
对方的行动时间都是晚上,到了白天完全就是人间蒸发状态。
就算是拿钱办事的私家侦探,也用不着偷偷摸摸的吧?
从穿着和时间上推断,他不太可能是无业游民。
所以戈登现在在查看全市的工作人员名单。
这无疑是一项大工程。
他眼睛都快看瞎了。
“不是员工,不在公司上班,难不成是学生?”戈登低着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如果是大学生的话,范围倒是缩小了很多。”
话音落下,他又将桌上的另一沓文件拿过来,快速翻看着。
“现场检测出了金属物,用的是定时炸弹。”
“现场人员已经排查过了,有嫌疑的都抓了。”
“……”
几名警察路过时,戈登听到了这么几句话。
他翻文件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事实上,凶手用的不算是定时炸弹。”
就在戈登思考之时,一名身穿警局制服、戴着黑框眼镜、长相帅气的男子走了出来、来到戈登的身后。
他名叫爱德华·尼格玛,是哥谭市警察局的资料员。
戈登转过身,与尼格玛对视,眼中闪过疑惑,“不算是定时炸弹?这是什么意思?”
“那个东西确实是定时炸弹,但它同时也是遥控炸弹,当然,这不重要。”尼格玛摆手道:“重要的是,这是一场报复性袭击。”
“爆炸之前,酒店的三个出口都被锁死,问题是,谁和凶手有那么大的仇怨?”
“停停停!”眼看尼格玛又准备问一大堆问题,坐在戈登对面的哈维急忙抬手制止:
“多的别说,直接说结果。”
尼格玛嘴角扬起,“是什么所在无处,所在处处,说有却无?”
哈维:“……”
“答案是nothing(没有)。”戈登一阵无语:
“都杀了那么多人了,凶手要么是疯子,要么是报复性袭击,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你们只考虑了第一层面,却没考虑第二层面。”尼格玛伸出两根手指:
“哥谭最拉仇恨的人是谁?”
哈维:“……”
“警察?”戈登想了半天,试探性的开口道。
“不是。”尼格玛摇摇手指,“是什么……”
“咳咳咳!”哈维一声大咳,打断了尼格玛的话,“赶紧说,我们所有人都赶时间。”
被哈维这么一说,尼格玛的兴致一下子没了。
他脸上笑容消失,双手摊开,“当然是黑帮和贵族。”
听到尼格玛的话,戈登眉角挑起:
“所以你觉得谁的嫌疑最大?”
“依我看,两边都脱不开关系,戈登警探,布洛克警探,我觉得你们应该去查一查哥谭的黑市。”尼格玛耸了耸肩:
“火药浓度非常高,这不是市面上能买到的东西。”
说完,尼格玛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文件袋,放到戈登的手里。
……
ps:爱德华·尼格玛,即谜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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