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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楼兰遗迹第一章双鱼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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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相传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期,无边无尽的塔克拉玛干沙漠经过历史两千年的洗礼、风化,暗金色的沙子与烈日融为一体,彷佛像一头金黄的巨蛟吞噬着整片地区。踩在上面,软绵的沙子透着一丝热气,抬眼望去,起伏的山丘挡住了前方的视线,这里曾是丝绸之路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戈壁,蔓延在一处,不远又有湖心,冒着泉水,偶尔能看到野生的动物,蜥蜴,单峰的野骆驼,散布在沙面上。坚韧枯枝挂在一旁,象征着这里彷佛还有生机,而稀薄的空气中都飘着一种淡淡清香。

    一支探险考古小队走到了神秘的新疆罗布泊地区中发现一地布满奇怪的玫瑰,在荒芜的沙漠中格外刺眼。此处无端起风暴,沙尘,参杂着哀鸣,拨开后能隐约能看到耸立着大大小小的城房,都有沙砖砌成,建筑精巧,雕梁画栋,经过千年风沙依旧屹立不倒。无意打开尘封已久的文明古城,这或许是本世纪中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它吸引着这支探险小队的深入研究,却不想,进去之后再也没有出来。这座古城陆续被人发现,激起一大批疯狂探险队与盗墓者的淘金欲,不知为何进去的队伍都没有原因的丧生和失去神智。后来,中国第九科分院由著名科学家陈旬先生亲自带队研究此处古迹,经验丰富的他们带回几支不知名绿植,一些零碎的奇异物件,但第三次去的时候就没有了踪迹,无可查证。随后沙漠风化,玫瑰也随着枯竭,再也无人敢前去探险而不了了之。此处依旧是风沙环绕,阴风不断,却不知这里面隐藏着什么宝藏和秘密。

    六月,晴空万里,天气炎热难耐,虫鸣散落在公路旁的树枝上,汽车发动机发出急躁的声音,人群穿梭在斑马线上,坐落两边的商铺有着熙熙攘攘的说话声,公园凉亭里坐满了下棋的老人,拉弹唱的好不热闹,而人群让整座城市充满朝气。

    一架超音速战斗机划过新疆阿克图姆市的天空,长空中留下长长的烟云,巨大的音爆震彻这片大地。

    或许是心智上,亦或许是自身的问题,这房间里的暗淡刻画出一幅精美的画像,放下一本沉甸甸的书,窗外透彻着一丝丝热气,数年后也无法忘记那寒冰如铁的黄昏。

    嘴里暗骂嘟囔着外面特别吵闹根本无法静心,郑明索性平躺着身子看着天花板。

    郑明中等身材,皮肤略显苍白,胖瘦适中,估计是继承了爷爷的基因,一双浓墨般的剑眉下,明亮而清澈的眼眸,眼眸里透彻着一双丹凤眼,仿佛寒潭一般深邃,透着冷冽的寒意,敏锐,灵活之气散发其中。而回想今年快奔三,事业平平无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脑海恍惚闪过一幕,暴雨像洪流般倾泻,三人背着背包,进入神农架深处的黑竹林。郑明受爷爷的影响也逐渐对探险有着浓厚的兴趣,也掌握了生存技能,随着一声长鸣的电子声传来,手上的指南设备失去方向,王立走前找寻信号,突然间一块巨大的岩石从板岩上滑落,王立就这样丧生在郑明和李元的面前。

    郑明打开了眼睛,思绪拉回到现实,身体的翻动脖子上的玉佩随着直面了太阳光,玉佩呈半圆形状,通过太阳折射,低头隐约看到,玉佩刻着朝左的一条鱼,而玉佩还有一丝泛黄,一股脑的思想涌上心头,立马起身,走到窗前,透过阳光,看到玉佩上确实雕刻这有条鱼“这是什么?为什么只能通过太阳才能看到,而且鱼身似乎有光。”郑明皱起眉头不解的惊恐道。

    这是爷爷给郑明的玉佩,说其戴着保佑孙子身体健康。爷爷叫郑大宝,是中国第九科分院科考队重要骨干之一。突然,郑明冲上阁楼的储物间,自从没有失去了探险的那股劲,回想自己好像有三年没有上来了,这里一直摆放着爷爷的物品,郑明把脚落在地板上,穿透过厚厚的灰尘留下一个个脚印,四处环望,感觉陌生又熟悉。

    爷爷跟随陈旬先生的考古研究探险,再也没有回来,悲痛感袭击而来。打开了储物间的窗口,或许天赋所致古物遗迹文明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很多史前文字,一点就通,爷爷时常跟郑明讲述一些文明故事,像夜郎古国,大理古国,给他们分享一些探险经历,和野外遇险的措施,这对郑明从小就打下坚实的基础,仔细翻阅着爷爷留下来的一本日记,本子很厚,上面清楚记载着关于失踪前的所有探险等资料,其中一处,写着:“我们带上了家伙事,前往新疆罗布泊的一处遗迹,众人都称为是楼兰神域,去探一个究竟。”后面再无记载。

    而用铁圈紧紧的串在日记下面的是一本破旧的古书籍,打开后书面泛黄破旧,无字。

    这数年来郑明对爷爷的离奇失踪和对这个楼兰神域心存疑惑,只是不敢迈出第一步,也不知是要解开对爷爷的失踪还是对楼兰神域的着迷,还是三分钟热度,郑明冲动的收拾着行装,丢下疲惫的工作,试图解开这谜团。

    “你到哪了?快点。”郑明急躁着挂断电话,在门口清点着必备物件,心算着,真空包装好的食物,饮用水、指南针、对讲机、GPS、地图、匕首、短刀、铁锹、衣物。最重要的是爷爷留下来的书籍。打开后备箱,全部整理完成,只等李元那个家伙。李元是一个大胖子,脸上一圈一圈的肉,皮肤黝黑,小平头,黑框眼镜厚的像墙砖,是个技术宅,喜欢黑客,编程,但拖拉成性一点也不靠谱,但郑明孤僻的性格从小到大没有多少朋友,只有李元愿意跟他一起玩,两人也算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死党。“老郑!我来也。”一声刺耳的声音传来,汽车轰鸣声来到郑明面前。

    “老郑,gogogo我们出发。”李元一手斜跨这车窗对着郑明激动说道。

    “感觉你小子很亢奋啊,诶,这位是?”郑明瞄到李元副驾驶有一位女孩子说道。

    “啊,这位是我的朋友,我之前在网上发了帖子齐聚探险的狂热者,这不联系上了一位大人物,哈哈。”李元沾沾自喜的说道

    “我叫陈慧,一路多多指教。诶,我们这次去的地方,我听李元说特别神秘,一路也不肯说,是什么地方?”陈慧说完,问起了这地的来由。

    陈慧身穿一件浅橘色的外套,里面迷彩背心,棕黄的马丁靴彰显一股野外探险的气息,看起来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狂热者。而酒红的头发,卷卷的披在双肩,明显烫染过,皮肤光泽不缺一丝白里透红,脸蛋异常甜美,笑起来的梨涡颇有几分容颜,隐隐泛出丝缕清冷凉薄之色,三人服装尤为如此。

    “我们边走边说吧。坐我的车,胖子你的二手丰田都快报废了。”郑明对着两人回答道。

    随后三人把行囊整理到后备箱,幸好郑明开的是大型SUV,空间大,谁知道李元带的除了一台电脑剩下就是吃的,而陈慧就经验丰富多了,带都是出行必备药物之类的,郑明没好气的整理完,发动了车子随之出发,而胖子的车则丢在了郑明的停车位上。

    “来,这日记,你们看看。”郑明在手扶箱拿出一本破旧的日记说道,副驾驶的李元翻开书仔细的看着,陈慧在后排挤了上来,二人看着这本日记,不禁都皱起了眉头。

    探险发现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嘉峪关,周原遗址,秦王陵等等。书籍上撰写着爷爷的每次跟队伍的探险考古经历,发现各种奇怪的生物,一一都在书上,可见爷爷一生都在与探险和考古打交道。

    而翻到倒数第三页,“我们带上了家伙事,前往新疆罗布泊的一处遗迹,众人都称为是楼兰神域,去探一个究竟。”陈慧若有所思的念出这行字。这轻描淡写的一行字,在陈慧心里泛起了一丝激动。“我听过这个地方。”陈慧说道。郑明跟李元不由自主的看向这位刚认识的探险狂热者。

    “这个地方是隐藏的东西不为人知,很多探险家进去了,不是死了就是疯了,难道我们要去这个地方?”陈慧疑惑的说道。“对,我们就是去楼兰遗迹。”郑明充满斗志的说道,这一举动彷佛让郑明重拾信心。

    此刻在楼兰古城前,一阵阵沙尘吹起,沙尘前面赫然站着像是另外一队伍。“is猎人,我们费了那么大劲儿,还差点给抓了,就为了这个东西?”一支队伍其中一员说道。

    在沙尘中的四人,就是在第九中科分院窃取了双鱼玉佩。

    为首的叫“is猎人”南联帝国军大校,头戴一顶军官帽,胡子满茬嘴边,身披灰黑大衣,而大衣后的图案是黑云状,身体魁梧,手中一直捏着一根香烟。只见身旁的是“血鬼”是南联帝国的顶级黑客,另一边的“赤”是英国皇家特种兵,“刹”是加拿大特种兵,这三人身穿士兵作战服模样,都是退役后加入“灾难集团”。

    “血鬼你以为这个地方就那么简单?这次我们拿到了第九中科分院在这里发现的双鱼玉佩,接下来是想办法进入神域。”is猎人轻声的答道。

    相传在公元630年,西突厥大战唐朝,双方均战不下,而西突厥得知楼兰国有着上古神族的秘密,派使者与楼兰王谈判,允诺共同瓜分唐朝领土,楼兰王心想偏安一处,拒绝请求,西突厥转战楼兰,楼兰国遭到大面积的摧毁,激战数场后,不知何原因,楼兰国一夜之间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只留下空无一人的地面建筑。

    “我们这次可是损失了四名兄弟,才在第九中科分院侥幸逃离出来。如果真的跟传说所说通往了神域,得到神族的帮助,兄弟们也死的也安生。”血鬼叹气轻声道

    “我们一直都在找寻通往神域的方法,而兄弟的牺牲在所难免。”赤轻声道,在一旁的刹也轻声的附和道。

    “所有的牺牲都是有价值的,血鬼,装好玉佩。大家好好休息,明天天色一亮我们就出发。”is猎人说道

    在这时,烛火点燃的星光在这座荒无人烟的遗迹面前摇曳,显得格外的安静和单薄,荒漠的浩瀚,起伏不断,旋风把沙尘吹的一股一股的,如果没有这些斗争这该是多美的一道风景线。而这支队伍,穷其一生都在研究如何到达神域,得到神域的宝藏和魔力。沙尘依旧漫天飞扬,参差不齐的岩石群仿佛就像孤魂般遥望着这座古城,也凝视着这支队伍。

    一声相似大型巨兽的嘶吼声惊醒了熟睡的is猎人及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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