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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也会起起伏伏,和后世的王朝比起来就是没有被灭族,主要原因就是在这里。
王动说道:“辛甲,你别和我们讲这些高深的理论。咱们的秦老大比你聪明,用不到你去教导。我和尉迟敬也不会成为家主,学那个东西也没用。
还有,你能成辛家的家主吗?你这个聪明的小脑袋瓜子按照你的理论和家族的位置无缘了,你说这玩意儿没有用,纯粹吃饱了撑的。
老大我打算用金子做马掌怎么就不是钱的问题?我认为我的想法太好了,就有这么干。”
“我看你一天天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了。你为什么不用金子做一身衣服穿上。”
王动不打磕巴地说道:“我当时想过这个问题。只不过用金子做衣服有点太沉了,穿着不舒服。”
“所以说的嘛,金子是好东西,但不见得是万能的。做马掌这东西必须要选耐用的,你这个金子太柔软了能用多少天?
再说了,这种马掌要想牢固地装在马蹄子上必须烧红然后把它烫在上面。再用铁钉的钉固定住这样才会非常的牢。
而且马蹄子两个月,也就是60多天的时间,需要修理一次。因为马蹄子就像咱们的指甲一样它是往外长的。
两个月需要修一次马蹄,你那个金子取下来了,那还不都早烂了,而且用金子做的马蹄也坚持不了两个月。除非你不骑马。
你要是想定马掌,到了秦府别院之后,就给你安装。”
王动高兴地说道:“那就太好了,我都非常喜欢我这个踏雪无痕。怕它跟着我时间太短了。这样我们就可以长期为伴。”
辛家、李威、尉迟敬相互看了一眼:“看来咱们也需要寻找一匹长期为伴坐骑了。”
因为马蹄损坏的快,他们的坐骑换的勤,并不在意坐骑的好坏,现在不同了,有了马蹄铁,一匹千里驹就值得拥有了。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一群野人还施工修路。监工事还是米兰这个长安县丞。
自从猫耳山开始训练之后,米兰就一直在这里监工。现在他对修马路的工序已经非常的熟练了,工作的安排也非常的合理,修路的速度也就非常的加快很多。
最重要的是在米兰合理的分配之下,干活的野人没那么累,干的活还多,进度还快。
米兰看到秦风等人过来,首先向秦风施礼,然后向麻姑、小婵等施礼,又向文浩然和范泽西两位问好。最后和那些家臣们打招呼。
秦府别院当中真正的属于秦府的力量也就是秦风的这些家臣们,人数也不多。米兰作为一个县的县丞,认识这50多人是必修课。
所以每一个秦风的家臣他都能叫上名字,而且每一个人的爱好、性格、脾气他都不了解。和每一个人相谈甚欢。
辛胜在一边儿看着,悄悄的说道:“这个叫米兰的县丞还真是一个社交狂,结果被圈在了这里。要不然的话,这家伙早就爬上去了,做个郡守都有可能。”
王动说道:“你说的假设没有用,一入官场深如海,从此卖身于他人,就没有自由了。还是做纨绔逍遥自在。”
辛胜说道:“那是当然。”
王动等人没有搭理米兰,一个县丞在他们眼里不够看,他们跑到道路边仔细观看这种公路的修筑方法。”
秦风客气的和那些野人们打了招呼之后,几个人继续继续向秦府别院走。
王动感慨的说道:“秦老大,刚才你和我说在公路上铺两层半两钱才能够修出来,我还以为你开玩笑的。要是照你这样修路方法,我估计最少得三层半两钱,两层绝对不够。”
王动等这些纨绔们花钱如流水,什么钱都花,这让他们知道任何东西的价格。
王动等人在道路面蹲着看那些工人们修筑马路,看了一会儿就估算出一个大概,因为不算水泥就和秦风说的价格差不多了,水泥是新生事物,那绝对的价格便宜不了。
几个人再走了一会儿,看见一群孩子从树林里面跑了出来。一个身穿麻衣,七八岁的孩子肩上扛着一个大树枝,树枝上有一个很大的马蜂窝。
他们刚跑到公路上。正好撞见了秦风。
“家主叔叔好!”
那个扛着马蜂窝的孩子首先向秦风施礼,其他跟在后面的孩子有样学样向秦风施礼。
秦风还礼之后问道:“范无救。去捅马蜂窝了。你们可要小心一点儿,不要被这些马蜂这蜇到了。”
没有捅过马蜂窝的孩子,就没有完整的童年,但是如果被马蜂给围住了,对童年的记忆更加深刻,只有童子尿才能解决马蜂带来的伤害。
当然,也很有可能会出人命的。马蜂有很多种,有马蜂个体非常大,别说是小孩子就是大人,被蜇一下也疼的受不了。
如果被蛰的人对蜂毒过敏,直接就会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还真的就要命。
“家主,我们知道,你看看这个是不一样的。这种是专门酿蜜的蜂蜜。我们弄这个是送给家主叔叔的。”
秦风一看还真是南山独有的一种采蜜的蜜蜂,后世起名为秦岭中蜂,也就是俗称的土蜂。
这种蜜蜂原生在高山苦寒地带寒能力比较强。而且采蜜的能力也非常强。
只不过在长安这一片区域这种蜜蜂有些少。寻找这种土蜂的蜂巢是非常难的。
现在的大秦没有人工饲养土蜂的技术一般都是野生的土蜂。
而咸阳人口的密度非常大。要想找到这种土蜂的蜂巢可不怎么好找。
“范无救,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这个蜂巢?带我去看看。”
范无救是范泽西的儿子,继承了范泽西谨慎的特点,同时也有领导才能。这七八个孩子都听他的,这社交能力很不错了。
秦风这些白猿门的家臣们虽说来自一个宗门,但是居住地分散在越地各处,他们的家人们就没有见过面,这些孩子们也是刚刚聚在一起,范无救能领着七八个孩子跑着玩,在社交能力上似乎比范泽西还强。
从应变能力上也可以,他们弄的这个蜂巢很大,这个群孩子竟然一个也没有被土蜂蜇到,秦风心中都有一些佩服。
听见秦风问,范无救说道:“家主叔叔,那些蜜蜂失去了蜂巢,现在肯定很凶的,会蜇人的。”
秦风笑道:“对于你们这些小孩子来说,这些蜜蜂的确是蜇人,但是对于我来说在蜂群中避免被蜇,方法还是很多的。
我只要把手脸罩住,那些蜜蜂的尾针对我来说形同虚设,你们告诉我在哪儿方向就行。这个蜂巢也给我。小家伙,你可立了大功了。
咱们只要抓住那个蜂王,就能把这些蜜蜂给收服了,咱们自己养蜜蜂,那时候咱们就有吃不完的蜂蜜。”
范无救看秦风说的很随意,很自信,扭头看了看他的父亲,范泽西点了点头,范无救就给他指引了方向,秦风穿上盔甲按照范无救指引的方向和距离,不一会就看到了一群狂舞的蜜蜂。
秦风的盔甲是全封闭的,手套都是软丝编织的,头盔的正面是不锈钢玻璃不影响他的视野。
现在的蜜蜂围成一团飞舞,这是在保护他们的蜂王,蜂王应该就在这群蜜蜂的中心位置。
秦风运转魂力,眼睛中出现了淡淡地紫色雾气,很快他就找到了蜂王的位置。看准时机秦风飞身而起,一把抓住蜂王,迅速装在了玻璃瓶中。
抓住蜂王之后,秦风缓缓后退,这时候的蜜蜂很凶,会无差别攻击任何活动的物体,退出了蜜蜂的攻击范围,秦风施展缩地成寸,回到了公路上。
只要有蜂王,有蜂巢,其他的都是小事。至于那些工蜂有没有那就无所谓了,反正蜂巢里面的工蜂快要长成了。
秦风去的快,回来的也快。蜂王被抓后,那些蜜蜂疯狂的寻找,确信它们的王不见了,就一哄而散了。
众人看秦风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个无色琉璃瓶。瓶子里面装着一只比较大的蜜蜂。
王动好奇地凑近看:“这就是蜂王?”
“不错这就是蜂王,有这个蜂王,就会有成群的蜜蜂。
只要造一个蜂巢把这个蜂王养在里面,野外的蜜蜂就会寻着蜂王的气味归来。
归来的蜜蜂会把蜂蜜采回来供养的蜂王吃,我们可以定时的从这蜂巢里面悄悄的拿走一些,自己食用了。”
“长歌,没有那么麻烦,你这是要自己饲养这些蜜蜂,其实直接把蜂巢摘回来,放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就行了。
我们家就有十几个这样的蜂巢。晚上的时候有人专门爬到树上去采蜜。养蜜蜂没有什么,我还以为有多神奇方法呢。”
“不懂你就少说话,这样显得高深莫测,任何东西做到极致都是艺术,你家养土蜂,我老娘也养着呢。
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等一会儿我让你看看什么叫养蜂。你就知道了。
你说的那种养蜂方法太原始了,不属于人工饲养方法。那就是把蜂巢转移到了自己家不管了,和大山里面的土蜂蜂巢没什么区别,就是给蜜蜂挪了一个窝而已。
我的方法是把它养在人工可以携带木箱子里面,把它运送到鲜花盛开的地方,让它去采蜜而不是在固定的区域。这样这些蜜蜂采蜜就多了去了。
而且咱们可以人工增加蜂巢的数量,只要有蜂巢,那些辛勤的小蜜蜂就会嗡嗡地跑出去采蜜,把所有的蜂巢都灌满蜂蜜,灌满了咱们拿出来再给它安上空的。那蜂蜜就会源源不断。
有了源源不断的蜂蜜,咱们可以制作很多美食,蜂蜜的价格就会下降,这叫供需关系决定物质价格……”
所有人听了秦风的方法之后都非常的惊讶,还可以这样饲养蜜蜂吗?
秦风说道:“那是必然的。用我这个方法。蜜蜂采回来的蜜会无限度增加。你只要一直拿走他们储存的蜜,那些蜜蜂就时刻处在危机感中,就会不停地采蜜。
不拿走蜜蜂的采回来的蜜,它们有吃有喝的就逍遥起来了,就不是辛勤的小蜜蜂了。”喜欢大秦帝婿:我穿越成了墨家巨子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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