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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薛用力点头道:“这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哥,这两天我爷有人故去,表哥特意前来拜祭,本想一早离去的,却不想在这里遇到了大人您。”
“哼哼,天底之下居然有如此巧合的事情。那他头上的布条又是怎么回事,既然不怕见人,又何苦掩盖本现面目?”
孙无忧一听这话,手掌再次握紧头上的布条,可就在这个时候,边上的王小薛却忽然站起,轻而易举地便将孙无忧头上的布条尽数撕开,并将其脸颊暴露在人官兵的视野之中。
“王小薛,你这是做什么!”
“大人请看!”
“哦?这是什么,这是怎么回事?”
不等那官爷把话说完,一股极为厌恶的表情登时浮现在他的脸面之上,并迫使将其头扭到一旁,不敢再去看孙无忧的方向。反观在场的其余人,也都是向前者相同的反应,孙无忧虽然看不见自己如今的样子,但已然隐隐猜到自己的脸上已经被动了手脚,而且出手的就是自己身旁的王小薛。
“哦,大人,忘记和你说明了。我家住在苦贫街,我这表哥从小没吃过什么苦,只在我家住了一宿,身上便长了这种湿疹,而且貌似还有传染的风险。您看,连我的身上都有类似的脓疮,不信您自己看。”
说到这里,王小薛撩开自己的上衣,让在场的众人去看自己身上的毒疮。那些可怜的官爷连早饭都没吃,看到这一骇人的画面之后,恐怕一整天都不愿意再吃东西了。看着众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孙无忧心中暗笑,不标为王小薛的手术与眼光,赞叹佩服。
“好了好了,快把衣服穿好。早说明清楚,哪有这么多事。那个满脸长疮的家伙,快点离开桃花镇,滚得越远越好。还有旁边那个穷酸书生,你不是家中才生变故么,跟着你表哥一起出去游历一圈,等身上的病养好了再回来,省得连累其它人。”
在官爷的喝斥之下,孙无忧与王小薛两人,“灰溜溜”地自桃花镇内逃了出来。二人刚一来到安全地带,孙无忧加头见二人跟来,当即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异物,一时间,一股酸臭味登时冲入鼻腔,搞得他连连干呕,恨不得当场昏死过去。
“这……这是什么东西!”
王小薛笑道:“放心,这些是你昨天打包饭菜之中的黑豆,我趁你夜里睡着的时候,为你提前装扮好了。怎么样,没有露馅吧!”
“你,你!”
王小薛再次笑道:“你想谢我么?不必了。不过,看在我这么足智多谋,心细如针,妙手生花的份儿上,叫我与你一起同行吧!说实话,我在桃花镇里已经待了太久,早就想要出去闯荡一番。我一早就觉得,是桃花镇太小,容不小我这尊大佛,这才限制了我的发展。兴许到了边西地带,就能有我王小薛大显身手的地方了。”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别忘了,我和你一样,都是被则才的官爷赶出来的,我若现在突然折返,一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你总不想刚刚好还容易蒙混出来,就再次被捉回去吧!好了好了,大不了我答应你,这一路上我尽量不给你添麻烦,有危险我先闪,你断后。吃饭问题的话,不用像在桃花镇的时候那般铺张,每顿保证四菜一汤即可。我再想想,还得说些什么……”
孙无忧看着走在前面的落魄书生,脸上终于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走出了十多里路,书生王小薛忽然拍手道:“糟糕,我怎么忘记了。这一路上物资短缺,我应该带此食物和水出来的啊!现在倒好,问了追你,我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拿出来,这下我们两人真的要活成野人了。”
孙无忧淡淡道:“野人还好,只是不是死人就行。你放心,我打小就有在野外生活的经验,只要不是绝境绝地,我就有办法生存下去。”
“哇,看你年纪不大,生活经历倒是挺丰富。话说,画像之中,那个长得和你一模一样的家伙,你知道是谁么,是他故意陷害你,还是天地下本就有这么巧合的事?”
孙无忧略显不情愿道:“这个……我也不知道。等抓到人以后,再慢慢向他盘问吧!”
“哎,你是苍北新苑的弟子么?我以前也想去上面学习武艺,只可惜我资质太差,连入门的资格都没有,便被劝退回来。为此,我还伤心难过了好长时间,之后才弃武从文,想在学问上搞出点名堂来。”
孙无忧笑着打量着王小薜,进而打趣道:“你看,你这名堂不怎么样么,如果不是我及时到来,你恐怕都要活活饿死了吧!”
“呃……不说那些,都是年少轻狂乱许的愿罢了,不做数。不过,现在我倒是有新目标了。”
“什么目标?”
“嘿嘿,当然是跟你行走天涯,浪迹江湖。不是说那些大侠英雄,都是在一次次的游历之中劈荆斩棘,浴火重生,最后才一步步登上人生巅峰的么?我也要效仿前人,有朝一日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大人物。”
孙无忧道:“可是,你现在好像连最起码的内功心法都不会。一个不会武功的人,是不可能担负起行侠仗义、逞奸除恶使命的?”
王小薛不肯认输道:“谁说的,我偏偏不信那个邪。别忘了,之前不是我的提前安排,你已经和那群人打成一团了,至少到现在还无法离开桃花镇。很多时候,我们可以不用拳头,就能解决面前的问题。”
孙无忧接着道:“更多时候,拳头要比巧舌管用。别说了,待会口喝可没水渴。”
于是乎,二人相伴,又向前走了一个多时辰。期间,王小薛用尽方法,以来证明自己的加入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而作为同伴,孙无忧怕伤了对方的自尊,只得不住地配合假笑,但心底里却已经相当崩溃,因为他觉得头上的太阳有些过于毒辣了。
“可恶,走出来这么久,路上居然连块可供乘凉的绿荫都没有,这里是不是有什么古怪?”
王小薛前后看看,泯了泯发干的嘴唇,声音沙哑道:“我听说啊!有些地方,因为瘟疫灾情的缘故,经常会出现无法入敛的死尸。这些尸体长时间受阳光暴晒,日积月累,因为吸收了了过量的日月精华,有可能会生成一种名叫‘汗尸的邪物。邪物会自行钻入地下,并在土里自行活动。去到哪里,哪里便会出现旱灾,好几年都不下一滴雨。依我法,这附近说不定就会有那种汗尸的存在。”
“汗尸?你说的是旱魃么,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妖灵,听听也就罢了。”
王小薛上来兴致,当即道:“哎,话可不能乱说。先祖与我们一样,都曾生活在这片乾坤之中,正是有他们的智慧与生活经验,才让我们拥有了当下的一切。或许,那时的他们对于一些自然道理并不清楚,但却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弄清真相而诬赖他们茫目迷信。桃花镇距离这里这有二十多里的路途,自然地貌竟然有天差地别般的迥异,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怪事。基虽能搞清楚其中真相,不仅有助于我们增加学识,甚至还能给自己积累阴德,为将来造福。”
孙无忧不耐烦道:“那照你看,这那旱魃如今身在何处啊?”
王小薛道:“当然是哪里旱灾最为严重,哪里就是汗尸的所有之处。怎么,你要与我一起前往捉妖么?”
孙无忧笑道:“不敢不敢,我只是想跟过去长长见识,顺便看看你这大能人,是如何收拾远古邪灵的。”
“咦?我什么时候说要去收妖了?不过,你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如果就此打住的话,还真就被你看扁了。也好,反正还没有离开这块戈壁,索性就去里面深入探索一下。我们走的这条路,刚好横穿戈壁滩,还将左右分为大小基本一致的区域。如果按我之前的推断,那汗尸的藏身之处,应该就在这条土路之上,只需继续前行多半就能寻到。”
孙无忧前后看看,接着道:“我们差不多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了,如此说来你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就在戈壁摊的核心附近。那旱魃妖力之强,甚至能够改变当地的自然环境,使得四季不转,寒暑失调,不知对寻常生灵有何害处,遇到我这种修行者又能有多少影响,这都还是未知数。这么一说,我都有点兴奋了,仔细找找看,说不定那旱魃就在脚下。”
“脚下?哪只脚?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被孙无忧这么一吓,王小薛噤若寒蝉,若不是还保留着最后一丝男人的尊严,非得跳到孙的背上去。对此,孙无忧只得投以微笑,觉得这也算是枯燥行路之上的些许点缀。喜欢左道狂神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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