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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哪里知道,便是洛尧森自己,也没想过自己有这样的一天。
要知道他从上高中就开始接触那些名媛千金了,不说别的,那些女生在物质生活上跟戈馥是没有太大差别的。
那个时候,他只觉得那些女生矫揉做作挥霍无度,都不愿意多看一眼。
但等自己恋爱了,却是戴上了百倍滤镜。
戈馥做什么他都觉得好,觉得应该。
别人是驰名双标,他对上戈馥是完全没了标准,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到她面前。
介于洛尧森说得很对,一时半会根本不可能将这个位于繁花大厦顶层的大平层逛完,戈馥便打算和洛尧森一起去楼下逛逛。
她暂时对奢侈品不是很感兴趣,反倒对洛尧森说的手工专区很感兴趣,尤其听他说那儿还有非遗工艺。
因为身份缘故,她是有不少相关的藏品的。其中有些事戈家世代传承下来的,也有她自己花钱买的。顶级的非遗工艺,往往是不会让人失望的。
猜到她的想法,洛尧森丑话说在前头道:“你要考虑清楚,繁花大厦的非遗工艺肯定比不上你见多大的那些。”
“我知道。”戈馥猜到了,“我也不一定买,可以去看看。”真有喜欢的,可以另外找大师定制。
洛尧森伸手,修长的手指从她的长发中穿插而过。
窗外的阳光浅浅的并不耀目,透着难得的温柔,就若洛尧森此时的动作一般。
也因此,当他吻过来的时候,戈馥并没有拒绝。
两人出门已经是一刻钟之后了,戈馥手里拎了一个浅蓝色的小包,这个是她在衣物间找到的,不是很大,只是一个小众牌子的,但是跟她今天这一身很配。
洛尧森对包不太懂,给戈馥选的东西,很多都是找职业选品师选的,当然他自己也会往里面添加。
毕竟他也确实忙,管不到那么细节的事情。
“你不换双鞋子?”洛尧森低头看了一眼她脚上的高跟凉鞋,开口问道。
戈馥这双凉鞋是银色带绑带的,跟裙子很配,但鞋跟少说也有五公分。
戈馥抬了抬脚,不解道:“这鞋有什么问题吗?”
“你不是不太习惯穿高跟鞋吗?”洛尧森还记得她以前在宴会上穿高跟鞋崴到脚的事。
“那是以前。”戈馥按下电梯门道:“成为情绪师之后,这几年的局就多了,有些能推掉,有些是推不掉的。很多场合,高跟鞋都很有必要。”
尤其是一些国际关系的场合,会出现很多男性。女性没有身高优势,穿上高跟鞋就仿佛穿上了战靴一样,气势一下子便上来了。
洛尧森一怔,这却是他没想到的。
“那你到了龙城……”他不由道。
“不影响的。”戈馥不以为意道:“飞影很方便,偶尔我回耀京,绝对做得到当天去当天回。偶尔想念府里了,也可以回去住两天。”
电梯下行,停止,门打开。洛尧森揽住戈馥的肩往外走去。
这边的电梯非常隐蔽,出入还有门禁卡,非业主根本进入不了。
不过也因为这样,他们走出那道门的时候,路过的人目光就似有若无地看过来了。
戈馥倒也没在意,本来她在外面也常被人关注,不论是因为出身还是因为容貌。
非遗工艺在49楼,这边相对要冷清一些,但人流也不算少。
“晋东这边,因为之前饱受战乱之苦的关系,老百姓就成了两个极端,要么物欲极低,把钱都攒下来,随时准备跑路。要么就是及时行乐,今天赚的钱绝不留到明天花。”洛尧森不紧不慢地介绍道:“所以这边生意不错,当然更多也是因为这些手艺人并不是完全靠店铺赚钱,他们赚的大头是靠网上。”
顿了顿,他道:“外国人很喜欢这些。”
戈馥刚好看到一家刺绣店,她上前一看,“这是杭绣?”她多少懂一点。
闻言,本来懒洋洋的老板娘掀起眼帘看了过来。
“来了个懂行的?”她的声音沙沙哑哑的,很是好听。
“不算懂行,就是有点了解。”戈馥浅浅笑道。
哪怕已经年近三十,但她笑起来依旧纯澈干净若少女。
洛尧森在一旁道:“她的手艺算不上顶级的。”
戈馥却看着对方问道:“你是绣娘吗?”
杭绣传男不传女,所以在恒阳比较兴盛,顶级的大师也多在恒阳。
戈馥就有好几件杭绣的手工旗袍,都是最顶尖的杭绣大师的手艺,寻常场合是不会拿出来穿的。
“我是。”老板娘看过来的目光有些微妙,她自我介绍道:“我本来就是恒阳人。”
戈馥有些震惊,“你恒阳的,跑来景隆?”图什么?
最后那话虽然没说出来,但却从表情上体现出来了。
老板娘笑着耸了耸肩,“因为不想承担太多吧。”
什么意思?
看她一脸疑惑,老板娘笑眯眯道:“我这个人比较没有上进心,虽然不至于像景隆这边大部分的女人一样要男人养活,但也不想跟人卷。而且我喜欢刺绣,但是偏偏在恒阳,我的喜好仿佛也成了一种羞耻。亲友都劝说我放弃这个爱好,便是我父亲,虽然愿意教我,但总也对我欲言又止,担心我的未来。”
“我本来是到恒阳这边旅游的,结果运气不好遇上战争,无奈之下被困在晋东,然后遇到了我现在的丈夫,最终选择在这儿定居。”
戈馥听了心下感叹,是为了爱啊。
她其实是不太赞同老板娘的选择的。
不是不赞同她坚持自己喜欢的,而是不赞同她过于在意别人的看法,不赞同她为了一个男人抛弃亲友,不赞同她孤注一掷地丢下一切,奔向对方。
就像……她若不是情绪师,绝对不会跟洛尧森公开结婚。
她若不是情绪师,也绝对不会选择在龙城定居。
爱情很美好,但爱情的风险,能避免还是要避免。
正这么想着,就听那老板娘道:“郡主您应该是极为不赞同我的吧?”喜欢穿到女尊国后我抛夫弃子了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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