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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政策刚一好转,他就在城里弄一个门面开起百货商店来。他脑子活络,胆子又大,别人不敢想的他都敢做。他去南方的沿海城市进回最受欢迎的各种小五金小家电,有的就是走私品。更有时髦的服装、玩具,因为购买不似国营商店般受限制,于是穿了十几年黑蓝灰的人们就像疯了一样拥进他的商店,买不用布票的确良花布和衣裳。
他的百货商店是最早卖女人连衣裙的,最早卖录音机、电子表的。后来他发现有更多的北方人开始涌进这个城市做生意,而百货商店的竞争日益激烈,他就甩卖了所有的东西回笼了资金,转行开起饭店和旅馆来,当他发现外地来本地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是独个跑的男人,娱乐生活几乎完全没有时,他就第一个开起了录像厅,后来又开了可以唱歌跳舞的歌舞厅、台球厅。但也有人说他的百货商店现在还在,只是他自己不再经营,而是把经营场地分成小块租给别人,他是幕后的老板,那才是他赚大钱的地方。
冰云对于这些就像听故事,而女人们又喜欢说,平日出个门,只要她一驻足加入哪个正在聊天的妇女团体,女人们的话题就会自然而然转到谈论伟健身上,她们先是搭个话问她:阿健今天没回来啊?然后她装作半懂不懂地用她的白话回答一下,再婶子嫂子姐姐地称赞或好奇一下她们手上的活计,被好奇或称赞的人自会来应付她的话,另外的人便开始用方言聊起来。
聊的人都以为她听不懂,所以毫不避讳,而实际上,她能听懂大部分。当听和说不是用于沟通而是关乎生存的时候,人能爆发无限的潜力。而她之所以会坐下来加入她们,不过就是想听她们讲他的故事。她听说他赚钱以后,原是要把一家人接到城里住,但老爷子和老太太不同意,对此邻居们的议论是:周家的人都很聪明。而至于是怎么个聪明,他们说不出来。伟健对此的说法是:爸妈离不开老宅,重新分到的土地也不能荒了,说一家人不能都干一个行业。冰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是想为这个喜欢冒险的儿子守住最后一片家园。她由此对公公婆婆肃生敬意,连对小楼旁边未全部翻建的老宅的东西厢房也生出奇怪的亲切感来。
而对于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她自己梳理了一下认为:他是个商人,酒店是他的主要事业,百货次之,歌舞厅是因为太新潮,能更好地给人议论,所以才成了人们说起他时必说的标签。至于他在城里的家,冰云想她可能会是这个世界上、这辈子、最晚知晓,或永远都不会真正知晓的人。
据说他在城里有一套很大面积的楼房,一百多平方米,装饰豪华。还有一个女人住在那里,是舞厅的舞小姐,长得很漂亮……对此她同样没问过,但心里则是确信不疑——不然他不回家的时候住哪呢,总不会住在酒店里吧!
冰云从婆婆的嘴里也能知道一些,比如阿健的初恋对象,是他中学的女同学,
“文静,学习好,是班干部。庄子不学习,一天到晚的打架,老师就把他分给这女孩做同桌,让她看着他。开始的时候一天到晚欺侮人家,后来学校停课了,再上学也没老师了,他反倒不欺侮了,还常跟着人家画黑板报,画大字报。他自己脸不好看,成分也不好,却专喜欢好看的女孩。”
她那时候才知道他脸上的“不平”是小时候感染天花留下的麻印,还知道他的小名叫庄子,但完全不是因为古代的圣人,而是取的庄稼之意,有天赐、珍贵、好养活等诸多意思。她以前没见过麻子,所以也不知道啥叫麻子,一直只是觉得他的脸皮肤粗糙,毛孔粗大,也没觉得有什么难看,倒觉得和他霸道的眼神和玩世不恭的嘴角相配起来,很有男人味。毕竟有人的青春痘脸比这严重多了,满脸都是红脓疱。
她听婆婆讲,当时孩子没扔了喂狗她已经觉得是祖宗积德,烧高香了,管他好不好看!但家族长叔公很心痛,为了这周家长房长孙脸上的麻印,公公曾耗大量钱财访偏方去印,但也没能把他医回一个翩翩江南美少年。所以这个少年从懂事起就开始打架,用婆婆的话说:整天鼻青脸肿,一多半精力都用在打架上了,所以才学习不好的。她觉得也是,单说他那过目不忘的记路水平,要是用来温书,肯定也能温出个道道来!
“后来学生不上学了,都响应号召下乡插队,俩人一个生产队,庄子挣那点工分全给她当探亲路费了,自己一次都没回来过。后来有人使坏把这情况揭发了,开批斗会,说她花地主狗崽子的钱,阶级立场有问题,她就和庄子划清界线了,回城时也是先回来的。”喜欢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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