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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客居大明 > 第77章 两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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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总营里。

    向枫命人把马愣子带过来。

    那马愣子一见向枫就跪倒在地,大喊“军爷饶命!”

    向枫翘着腿坐在那里,问道:“马愣子,据我们了解,你是这伙匪徒里的骨干,这样的人我们是要杀的。”

    “军爷,冤枉啊!小的就是个跑腿的,都是邬六指他们干的,小的也是被逼的呀......”

    “这几年,那邬六指杀人越货危害一方,你整日跟着他,只怕也是坏事做尽了。”

    “军爷,小的是跟他一起抢了几次财物,但真没杀过人啊!小的胆小,几次都不想干了,但那邬六指说小的水性好,不准小的退出,不然要打断我的腿……冯军爷,你大人大量,就放了小的吧,我家蛋儿一直都念叨你的好来着......”

    马愣子不住地磕着头。

    向枫暗自一笑,问道:“你水性咋个好法?”

    “冯军爷,小的一口气能游上数十里,在水下能憋气半柱香工夫,所以大伙都喊我马愣子......还有,小的还晓得策湖上有一伙人,也干着邬六指一样的勾当,只要饶了小的性命,小的就带你们去找到他们。”

    “哦!原来你这马愣子的大名是这么来的,我还以为……”

    向枫没想到这马愣子竟有这般好水性,当然他说得也许有些夸张,但不会差多少。

    “马愣子,你可愿在我把总营里当兵?留下当兵,之前的事既往不咎,以后可戴罪立功。不愿当兵的,我们一律押送去参将府发落,估计也是充军到九边了——给你个活命的机会,你自个定。”

    马愣子顿时一喜,连忙磕头道:“冯军爷,小的愿意!愿意!”

    向枫一笑道:“那就好。起来吧,你今日便回去给家里人说一声,明日来报到,顺便把马蛋要送给我的那只狗崽帮我抱来。”

    马愣子又磕了几个头后站了起来,摸了摸脑门,感觉就像在梦里。

    对于巴河上的这帮水匪,愿意留在把总营当兵的,向枫都把他们留了下来,打散编队,其余人员及邬六指等几个头目派人押送到赵文伟那里发落,那些逃脱了的水匪则交给应存初去处理了。

    随后,根据马愣子提供的情报,向枫又组织人马对策湖上的一股水匪展开了清剿,又派兵沿水道加强巡逻,发动民众通报检举,基本上清除了蕲水境内的匪患,得到了当地民众和上头的夸赞。下一步,向枫打算着手清剿更凶悍的江匪了。

    这次剿匪还是让向枫感到营兵装备上的不足,他心里虽然有一些改良装备的构想,但条件有限却也不能一时实现,只能逐步去完善了。

    向枫打算先从营兵所戴的帽盔开始,于是找来了柳范二人商议起来。

    明代军队的帽盔为“明铁盔”,俗称“帽儿盔”,这个时期的营兵配发有铁制的帽盔,但南方内地兵营配发的数量少,大多是毡制的,而那铁帽盔比较笨重,行军打仗的时候,营兵们也不太愿意戴。

    向枫画了一幅铁盔的草图,这款帽盔是他根据后世的钢盔设计出来的,轻便实用,铁盔结合了明军发饰特点,里面衬以棉布、竹片或藤蔓来固定在头上,可以起到双层保护。

    柳范二人对这款新式帽盔很是好奇,说可以打造几顶出来试试,真正好用的话,就直接向上头建言推广。

    向枫要他们多找几个手艺好的铁匠打制,看能不能打制出来,他也准备让高叔试一下。

    “还有——”向枫继续安排道,“麻城、黄安等地多山,藤蔓甚多,以藤竹谋生的手艺人也多,即日派人去那边接洽,定制一些藤盔藤甲来。”

    范志高不解地问道:“向头,如今打仗谁还穿藤甲戴藤盔呀?那毡帽都比藤盔强。”

    向枫解释道:“打仗是用不上,但对付那些江匪可用得上。穿戴着铁家伙在水里碍事,但是藤甲轻便,不怕水,经过水煮油浸后,防护性能也不低,朝廷不配发这个,只能我们自己找人做了。”

    柳兴生问道:“向头,要去剿江匪了?”

    向枫点了点头:“来年开春后有可能,你们按我说的抓紧做好准备。”

    柳范二人齐声答应了。

    ……

    一只肉乎乎的小黑狗伸着粉嫩的小红舌头舔着向枫的手指头,口里发出“嗯嗷”声。

    这是马蛋送给他的那只狗,向枫很是喜欢,就把它放在住所里养着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黑子”。

    闻敏对这个小家伙也很喜欢,每餐喂它总是少不了鱼肉,天气暖和的时候还用热水给黑子洗澡。

    黑子在她的照顾下一天天长大起来,不论是闻敏上街还是在营房里散步,小家伙总是跌跌撞撞地跟着一起,时间一久,营里的官兵都认得黑子了。

    令人惊讶的是刘老四也喜欢黑子。有一天,闻敏去看他的时候,他竟然从怀里掏出一只掉渣的鸡腿给黑子吃,看着黑子吃得香,刘老四咧嘴笑得格外开心。

    后来,刘老四就经常来向枫的住所看黑子,把黑子抱在怀里,在它身上翻找着虱子,自顾自地和黑子说着话,就这样他能和黑子一起呆上一整天。闻敏要是喂黑子晚了一点,他就直接去厨间拿生肉给黑子吃。

    黑子长得很快,随着个子增高,它的警惕性也越来越强,晚上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叫起来,而且极通晓人性,对自己喜欢的人它总是表现得很热情,如向枫、闻敏、刘老四等人,对不喜欢的人它会发出“唬唬”的威吓声,如胡来。

    因为有一次胡来当着黑子的面说,这狗养到明年就可以吃了,眼神里流露着一股对狗肉的向往。黑子当时就朝他狂叫了几声,以后每次见到胡来就如此。胡来要是呵斥,黑子就会冲到他面前去凶狠地叫着。

    闻敏问道:“阿枫哥,这黑子也太聪明了,你是不是训练过它呀?”

    向枫摇了摇头:“我可没有,也不打算训练它。狗通人性,有啥样的主人就有啥样的狗,用不着训练。”

    闻敏笑道:“某人又在夸自己了!”

    向枫道:“你也是黑子的主人呀!你说,我们两个大聪明,还能养出一条笨狗来么?”

    “是呀,我们两个聪明得紧,指不定以后呀,黑子还学得会诗词歌赋呢!”

    闻敏说完扑哧一笑,向枫闻言也笑了。

    收到了丘谦之和胡文如两人寄来的书信。这两人如今携手游历各地,整日吟诗品茶听雨观云,真个如比翼之鸟连理之枝,形影不离忘记年月。还说要是没有向枫当日的义举,他们两人不会有这般人间之乐,对此也是再三感谢。

    向枫将书信给闻敏看了。

    闻敏看完后感慨道:“好一对了无牵挂的快活人!”

    向枫问道:“你很羡慕他俩呀?”

    “你不羡慕?人这一生所图不就如此么?尤其对女子而言,有一个这样贴心体己的男子陪着,真个是别无所求了。”

    向枫点了点头:“嗯,我也羡慕。每天过着神仙日子,不为柴米油盐而劳碌,两人的世界便是整个的世界。但也有个前提,那是男子以后不可变心,不然喜剧就变成悲剧了。”

    “喜剧......悲剧?”闻敏琢磨着向枫的话,“阿枫哥,男子都容易变心么?”

    “这个嘛......”向枫一时语塞,“也不全是,因人而异吧!但我相信谦之兄不会,看得出,他是个很专一的人。”

    闻敏笑着问道:“那阿枫哥你自己呢?”

    “你这人,说着别人怎么扯到我身上了?”向枫不想继续讨论这个话题,“我去营里看看......”

    看着向枫的背影,闻敏呆呆的有些发怔。

    当晚,想着自己和向枫感情走向,闻敏失眠了。

    他俩在一起也有三个年头了,每一个认识他俩的人都把他俩当成了一对,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结局,不需要隐瞒和怀疑。

    向枫和闻敏两人之间,有时亲密无间,有时又互相客客气气,彼此却从来没有说破过。向枫不开口表白,闻敏就感觉更不好主动了,她内心期盼着向枫会在某一天对她表露心迹,但迟迟没有等到这个结果。

    她有些无奈,隐隐又好像知道原因所在,内心那种顾虑日渐加重。她想结束这种状态而选择离开,但总是下定不了最后的决心。为此,她只能深深叹一口气……

    这让闻敏很苦恼,更多的则是迷茫,而心中对向枫的感情却是与日俱增。喜欢客居大明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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