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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天府
带不走的
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王宇一起来的人全惊呆了,这是一位没有成年的小孩子唱的情歌,也是王宇第一次在世人面前唱情歌。
而刘小玲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弟弟是不是谈恋爱了,可是也没听说啊,和苏菲?明显是不可能的。
王小美和刘抗美明显是从专业的角度听王宇在唱歌,有一种很容易的代入感,让人的脑海里不自觉的就有了画面。
乔思思在想,这货什么时候会弹吉他了,也没见他弹过啊,谈恋爱了?和苏菲?
而苏菲也听了进去,这歌虽然听起来象说是写给情人的,但是她又很明显的感觉这歌是写给这座城市的,只是,唱得太好了,这小帅帅的小男生背后还有多少秘密是自己不知道的呢?
台下的观众被这一幕深深吸引,他们静静地聆听着,仿佛被带入了歌曲所描绘的这座充满故事和情感的天府。
当歌曲结束时,酒吧静悄悄的,王宇没想到是这样的场景,挺尴尬的说:“不好意思,让大家失望了。”
谁料刚说完,整个酒吧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观众们很明显的被感染了,王宇想下舞台也下不来。
“这首歌写给好客的天府人民,各位哥哥姐姐们这么热情,我再唱一首歌校园民谣吧,记得我们大学毕业时,我见有许多哥哥姐姐们在难舍难分,我当时就有了画面感,但一直也没有把这首歌完整的写下来,今天我来试着唱一下,如果唱不好,大家别介意。”
这首歌就叫作《同桌的你》。
后世《同桌的你》这首歌曲是在1993年由高晓松创作完成的。当时高晓松与女友“红”在厦门大学附近的一个小渔村合租了一间民房,一天早晨,高晓松为红梳头时突然获得了创作灵感,并迅速将这段文字记录下来,这段文字后来成为了《同桌的你》的初稿。
后世,王宇当时在部队时,唱这首歌拿到过全基地文艺汇演的第一名。这并不是王宇多厉害,而是这首歌太容易上口,唱进去后更容易上头。
一段很好听的吉他前奏,让酒吧乐队的吉他手都有点发呆,这小伙子弹得不错啊。
酒店老板已经悄悄录下了半首《天府》,而这一首《同桌的你》不出意外应该是他们店的首秀。
这时,王宇突然停了一下说道,我的这些歌都委托江南娱乐注册了版权,但在这家酒馆里是这两首歌的首秀。
王宇看到了有些人在录,也看到了老板的动作,所以还是讲了一句。喜欢重回78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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