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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闪婚两年不见,军嫂带娃去找爹 > 第266章 写字也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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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宛纾一个春节的假期有七天,看似很长,实际上根本做不了什么事。

    择日不如撞日,她干脆现在就开始教她认字。

    从最简单的“人”“口”“手”之类的字开始。

    “宛纾,我就先用树枝在地上写,别浪费纸笔了。”

    看她拿出一个本子和一支铅笔,方秋燕赶忙说道。

    人家愿意教她认字,她已经很感激了,哪里还能让她破费给她纸和笔?

    “用笔才能练出效果,写错了也没关系,用橡皮擦擦掉就可以了。”

    在林宛纾一番好说歹说下,方秋燕这才肯用笔和纸写字。

    知道她没有基础,林宛纾就准备教她握笔。

    可没想到,笔刚放到方秋燕的手上,就见她握得有模有样的。

    林宛纾有些惊讶,不过她也没有多想,就在一旁静静等待她下笔。

    方秋燕有些紧张,扶着本子的手都有些颤抖。

    深吸了口气,她才慢慢的在纸上写下“人”字。

    看到她写下的第一个字,林宛纾更加惊讶了。

    按理说从没写过字的人,第一次写一般都没办法做到这么工整。

    可方秋燕写的“人”字,笔画根本不像初学者那样歪歪扭扭的。

    不过林宛纾依旧没有多想,毕竟一个字看不出什么。

    也许她本身在写字上就很有天赋呢?

    方秋燕看着自己写的字,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满足。

    不用林宛纾开口,她又继续认认真真的写下几个“人”字。

    越写越顺手,等几行“人”字写完以后,她的字竟然都能看得出笔锋了。

    看到那几行工整的“人”字,林宛纾沉默了。

    “秋燕,你以前真的没写过字?”

    没忍住,她怀疑的问道。

    方秋燕笑得有些腼腆,“没有,不过我一拿起笔就感觉很亲切。”

    林宛纾:……

    好吧,这就是个天赋异禀的选手啊!

    没想到她不仅嗅觉很灵敏,写字也很有天赋,林宛纾一时间有种自己捡到了宝的错觉。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林宛纾又让她写“山”字。

    而这一次,方秋燕依旧下笔很稳,没有歪歪扭扭忽大忽小的情况。

    那几行字,看着最起码有二年级学生的水平了。

    “秋燕,你认字很快,写字也漂亮,比我刚学写字的时候强多了。不怕你笑,我一开始写的跟狗刨似的。”

    林宛纾在一旁感慨道。

    方秋燕觉得林宛纾肯定是为了鼓励自己才这样说的。

    不过即使是这样,她也已经很开心了。

    原本蜡黄的脸泛着淡淡的红晕。

    “我哪里能比得上你?不过我会好好努力的,不会让你失望!”

    方秋燕一脸认真的保证道。

    “好,我相信你。”

    林宛纾也很为她感到高兴。

    也不知道是不是方秋燕天生就是块读书的料,原本林宛纾计划只教她五个字的。

    没想到她一个小时就认识了十个字。

    这对一个刚接触文字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令人震惊了。

    等方秋燕告辞的时候,林宛纾给了她一个本子和一只笔,并叮嘱道:“回去没事就读一读,如果明天全都背下来了,我再教你别的字。”

    方秋燕也没想到自己一个下午就能认识这么多字,此刻的她双眼放光,整个人都充满了斗志。

    她不是笨蛋,她也是能认识字的!

    “我省得,回去我肯定会把这些都背下来的。”

    跟林宛纾挥了挥手后,方秋燕就欢欢喜喜的走了。

    豆花跟小孩子们玩开了,现在也不跟着她,回去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

    这会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也该回去做饭了。

    一路上,方秋燕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的读着林宛纾刚才教给她的字。

    等回到家以后,院子依旧安安静静的,陆景松没有回来。

    方秋燕已经习惯了,也不去管。

    放米下锅生了火以后,看了眼天色,还来得及,她就拿起一块木炭,在地上写起字来。

    虽然林宛纾说本子用完了还可以找她拿,可方秋燕舍不得。

    那本子这么珍贵,她怎么能浪费呢?

    能用木炭就用木炭先练习吧。

    方秋燕一边写字一边看火,不知不觉,天渐渐的黑了下来。

    直到不怎么看得清楚了,她才放下木炭去洗菜炒菜。

    等菜快要炒好的时候,豆花也回来了。

    “妈妈,给你好吃的。”

    一进门,小家伙就举着一个橙黄色的圆球,朝她道。

    方秋燕知道这是别的军嫂给她的,心里有些感激又有些过意不去。

    “豆花自己吃,妈妈不喜欢吃甜的。”

    明天她也得做点什么给人家送回去才好。

    好在陆景松虽然当她是空气,不过她花钱买东西,他是从来不过问的。

    只是她平日里除了买点鱼、豆腐和蛋,就没有买别的东西了。

    听到这话,豆花疑惑的眨了眨眼。

    随即她又坚持把煎堆递到方秋燕面前。

    “妈妈尝尝,很好吃的。”

    看着她一脸期待的表情,最后,方秋燕还是没能拒绝她。

    就轻轻的咬了一口。

    那香甜软糯的滋味一下子就甜到了她的心坎里。

    方秋燕甚至感觉空气都是甜的。

    今天真的太开心了。

    “很好吃,谢谢你,豆花。”

    摸了摸她的脑袋,方秋燕笑得眉目舒展。

    恰在这时,陆景松也回来了。

    四目相对,方秋燕的笑容直接就僵在了脸上。

    习惯性的紧张,让她忍不住想要伸手擦一擦自己的围裙。

    可很快,她又想起了林宛纾下午时对她说过的话。

    没有人生来就是低贱的。

    她嗅觉灵敏,能从一颗药丸里准确分辨出其中的药材。

    这是别人求都求不到的天赋。

    她不比任何人差。

    想到此,她又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朝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你回来了?菜已经好了,马上就能吃饭。”

    陆景松觉得她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可看着她蜡黄消瘦的脸,他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嗯。”

    点了点头,他就去打水洗手洗脸,仿佛多看她一眼都嫌浪费时间一般。

    可方秋燕在踏出第一步后就发现了,原来陆景松也不是那么可怕的。

    左右他们就是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她照顾好他的一日三餐就足够了。

    这样想着,她又释然了,脸上也少了几分从前的局促。喜欢闪婚两年不见,军嫂带娃去找爹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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