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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闪婚两年不见,军嫂带娃去找爹 > 第114章 首长要给林宛纾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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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小苗苗转过头去!

    就看到小建设背着一个包,飞快的朝她跑了过来!

    “锅锅!”

    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小建设了,苗苗也很激动。

    扔下手中的小铲子,她噔噔噔的朝他跑了过去!

    两只小不点就这样手拉手快乐的跳了起来。

    沈辞:……

    而跟在后头的于芳芳,连家都还没回,一进门就到处找林宛纾的身影。

    结果林宛纾没找到,却对上了一双暗沉沉的眼眸!

    于芳芳:?!!

    要老命了!

    他怎么在这?!

    “那个…嘿嘿…三强不是说你去省城了吗?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于芳芳缩了缩脖子,有些尴尬的说道。

    冯彦东:“事情办完了,刚回来。”

    于芳芳:“哦。”

    好可怕的王八气!

    要死要死要死!

    他指定很生气!她该怎么狡辩自己不接电话的事?

    好在冯彦东并没有放冷气多久,就跟秦衍出去了。

    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说。

    于芳芳拍了拍胸口,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冯彦东出去了,她感觉自己又行了。

    拎着一袋子东西,她兴冲冲的跑进厨房。

    “宛宛!我回来了!你想不想我?”

    人没到声先到,听到她的声音,厨房里的军嫂们竟有种怀念的感觉。

    “芳芳,你可真会挑时间,饭做好你就回来了。”

    杨筝半开玩笑的打趣道。

    她以前不喜欢于芳芳。

    可自打和林宛纾一块玩后,她跟于芳芳接触多了,现在也喜欢上她的直性子。

    这段时间于芳芳不在家属院,她都感觉家属院安静了许多。

    “我就是猜到她要做暖房饭,才紧赶慢赶的回来的。”

    实际上,她是“偶然听到”冯彦东出任务了,才赶回来的。

    哪曾想刚回到这,就跟他撞了个正着?

    一想到他刚才凉飕飕的目光,于芳芳就忍不住心里发怵。

    可林宛纾忙得不行,根本没空跟她聊天。

    看到于芳芳回来了,就顺手拿了一个鸡爪递给她。

    “坐车肚子饿了吧,先啃着,我还要半一个小时才能好。”

    于芳芳接过香喷喷的鸡爪,眼睛都直了。

    顾不上这玩意能不能填饱肚子,她就往嘴里塞。

    “啧啧啧,你看看,你看看,宛纾多偏心啊,我们在这给她打下手这么久,也没见她给我们好吃的,你一回来,就得了个鸡爪!”

    纪华兰佯装吃醋的说道。

    于芳芳啃着美味的鸡爪,笑得眉眼弯弯的很是满足。

    “那可不?我俩的房子都比你近一些,她偏心我不是应该的吗?”

    那副她俩好就是天经地义的模样,让人看了忍不住牙痒痒的。

    最后竟然为了林宛纾跟谁更好的问题,两个加起来都五十岁的人就争辩了起来。

    旁边的军嫂都有些忍俊不禁。

    “喂!你俩别太幼稚了,明明宛纾最喜欢的人是我,你没看到她都把蒸米糕的手艺传给我了吗?”

    唐倩简单粗暴的打断了两人的话。

    结果换来的就是两人一致对外,将这个冒头想争宠的直接给按了下去!

    林宛纾被她们逗得哭笑不得。

    最后没办法,一人给她们塞一颗霜糖花生,这事才算揭过。

    可霜糖花生吃完,军嫂们却感觉肚子更饿了。

    一双双冒着绿光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口炖锅。

    唐倩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开口问道:“宛纾,这卤猪大肠什么时候才能好啊?我都等不及了。”

    刚才她们有多嫌弃猪大肠,现在就有多馋。

    光闻着那股香味,就让人有些受不了。

    这也太香了吧,感觉比红烧肉都要香。

    最关键的是,这玩意它没人要啊。

    她们要是学到了做法,以后岂不是隔三差五就能开个荤?

    想到此,军嫂们就越发的期待这道卤猪大肠了。

    “再煮半个小时就可以了。”

    林宛纾买的猪大肠不少,除了卤的,她还切了一部分拿来炒。

    这会别的菜都做好端上桌了,她就炒最后一道肥肠。

    很快,整个厨房就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不像是刚才那样的喷香。

    这股味道香是香,可又夹杂着一点点臭,闻多了竟然还有点上头。

    爆炒肥肠用不了多久。

    调好味以后,很快,林宛纾就将菜盛了起来。

    每一样菜都分成四份,一个桌子放一盘。

    等到了下午快四点的时候,卤大肠也在众人翘首以盼中,终于出锅了。

    看到满满四桌丰盛的菜,众人都忍不住直了眼。

    虽然有些菜是他们平时根本看不上的材料,可自打尝过林宛纾的炒田螺以后,就没有人怀疑这些菜会不好吃。

    毕竟光看色泽,光闻香味,就让人馋得受不住了。

    “大伙坐,我去拿酒来。”

    她上次泡的稔子酒还没到时间,得三个月后才能泡好。

    现在抱着的酒,则是自己酿的米酒。

    听到是她自己酿的酒,男人们都快羡慕哭了。

    人家究竟是怎么找的媳妇?

    长得好看温柔贤惠就算了,还这么多才多艺。

    林宛纾刚把酒端出来,正准备倒呢,却猛然发现沈学文没在。

    “沈哥呢,他怎么还没来?”

    她有些奇怪的朝秦衍问道。

    “他说有事,待会就过来,让我们别等。”

    秦衍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事,他也没说。

    闻言,林宛纾也没再说什么,就给男人们打起了酒。

    没曾想,刚打完,就看到沈学文从外头走了进来。

    林宛纾刚想招呼他坐下,就看到他一脸欣喜的说道。

    “哈哈哈,弟妹,好消息。”

    闻言,林宛纾有些惊讶。

    “什么好消息?”

    “你之前献给部队的药方得到了验证,临床实验效果很好,首长说要给你表彰。”

    听到这话,众人都忍不住倒吸了口气!

    林宛纾给部队献了药方,首长还要给她表彰?

    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看到众人一脸震惊和羡慕的表情,于芳芳一脸与有荣焉。

    “表彰是宛宛应得的,你们都不知道她有多厉害,我爷爷都病成那样了,京市这么多医生都没看好,她一去,马上就把我爷爷给治好了。”

    听到这话,在场的军嫂直接麻了。

    人家去京市竟然是给首长治病去的?喜欢闪婚两年不见,军嫂带娃去找爹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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