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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69章 训练战斗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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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畅调整位置,刚刚打磨锋利的短刀,划在斑马的前肢上。

    随着多次使用短刀切肉,刘畅也有了一些个猪心得。

    不能提刀硬砍,砍到骨头会让短刀卷刃,而且刀刃会卡在骨头里面,拔出来费劲。

    要学习庖丁解牛的精神,顺着动物的经络下刀,避开骨头,切在骨头和骨头的连接处。

    那样切出来的肉非常完整,而且不伤刀。

    一柄短刀用大几年都轻轻松松。

    之前刘畅也是如此用刀,但他用嘴巴咬住刀柄下刀,没有用手拿着短刀切割灵活,难免偶尔被卡住。

    现在他下刀的动作越发熟练。

    跟用手拿着刀解剖没有什么两样。

    “喔,它熟练的简直令我感到恐惧,它肯定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

    珍妮忍不住发出惊叹。

    “没错,珍妮,我现在相信你昨天的说法了。”

    “天蓬确实很会使用这柄短刀,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弄来的......”

    说到这里,大卫声音卡顿。

    除了人类,草原上谁会拥有短刀?

    大卫心里顿时有个可怕的猜想。

    天蓬击杀了一名人类,并且夺取了他的短刀。

    这柄短刀的使用者可能是本地土着,或者合法以及不合法的狩猎者?

    珍妮没有搭话,她内心的想法和大卫相似。

    两人暗暗将天蓬的危险等级提升了很多。

    卸下斑马两条前肢,刘畅拖着走出二十多米,停下来就餐。

    几只胡狼赶紧让开位置,不敢和鬣狗群争抢。

    鬣狗群一拥而上,继续扑在斑马腹部,大口吃着螺蛳粉和粉色面包。

    “它们之间似乎很有默契,互相不打扰,真是有意思。”

    “鬣狗居然会容忍自己的食物被掠夺,令人费劲,或许其中也有一些内容可以挖掘。”

    大卫继续分析。

    “没错,单独的雄狮都无法掠夺鬣狗的食物,为什么天蓬可以做到。”

    “它一定做了很多我们看不到的努力。”

    珍妮附和道。

    要是刘畅知道他俩的想法,都得被笑死。

    他确实做了很多努力。

    把鬣狗群打服了就行。

    一顿不行就打两顿。

    食肉动物并非纯傻子,打上几天,它们认清了谁是老大,比谁都乖巧。

    啃完一只斑马前肢,刘畅叼着另外一条斑马前肢回去洞穴。

    过了一会,他只身来到大岩石面前。

    洞穴里面放了一条斑马前肢,刘畅压根不担心会有食肉动物进去偷吃。

    现在这片草场的食肉动物,都知道他猪爷爷的名声。

    如果鬣狗或者狮群会使用短刀,刘畅都想把短刀给它们。

    只要它们狩猎成功,就用短刀切下筋道的后腿肉,给他送去洞穴。

    省得他还得时不时拿刀出来自己切肉。

    做老大,当然得享受小弟送肉上门的服务。

    可惜这帮家伙太傻了,脑子不够用。

    砰!

    刘畅一记铁山靠,撞在岩石表面。

    高大的岩石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是发出一声闷响。

    刘畅继续施展铁山靠。

    他的体重一直在增长,只是因为修炼撼山,体型没有膨胀,被压缩下来。

    施展铁山靠劲道十足。

    胡狼直接撞死。

    鬣狗狮群也在他这招下吃尽了苦头。

    刘畅心里清楚,随着他体重继续增长,一记铁山靠撞死鬣狗狮群的日子不会太远。

    撼山诀修炼到铜皮铁骨钢筋玉髓的境地,未来他必将会像小册子上那头妖猪一样,真正的撼动山岳。

    砰!

    砰!

    砰!

    持续的撞击声接连响起。

    刘畅用自己的背部,肩关节,甚至屁股撞击石块。

    偶尔他原地撞击,偶尔冲锋几步撞击。

    多方面训练。

    “我的上帝,它在干什么?”

    “好像是和石头在战斗?”

    珍妮一脸疑惑。

    “不,他在训练自己的实战能力,正是一头可怕的疣猪。”

    “优秀且自律,天,这本该是形容我们人类的词汇。”

    大卫赞叹不已。

    “它好像一名特种兵。”

    珍妮总结。

    “没错,特种兵蓬蓬,非常具体的形容。”

    大卫附和一句,又问:“拍摄下来了吗?”

    “全部拍摄了,回去我再剪辑。”

    珍妮回道。

    “非常棒,珍妮,你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助手。”

    “我有预感,如果我们将今天拍摄的内容传到网上,我们将获得极大的关注。”

    大卫兴奋说道。

    “我们肯定会登上热搜,或许接下来几年的活动经费都不用头疼了。”

    珍妮开始美好的希冀。

    “哈哈,没错,想想都让人感到振奋。”

    大卫咧嘴大笑。

    练习半小时铁山靠后,刘畅对着石壁练习蹄子猛蹬。

    飞蓬步大成让刘畅对身躯任意一处的控制都能做到如臂指使,他的蹄子猛蹬升级过一次,不再是直来直去的飞踢。

    他可以用自己的四肢随意攻击对手,例如鞭蹄,伸出蹄子绊倒,以及最为传统的猛蹬。

    修炼撼山诀让他体表皮层非常坚韧,更是强化了这一招的攻击强度。

    砰!

    刘畅一记鞭蹄抽打在石壁上,蹄子如同甩棍,劲道十足。

    砰砰砰!

    接下来刘畅脚踩飞蓬步,将石壁作为自己的对战目标,接连用蹄子施展出各种各样的进攻方式。

    训练的同时,他也在探索蹄子更多的攻击方向。

    一个多小时后,刘畅四肢微微发红。

    他猜测可能是四肢多次和石壁撞击产生的变化,也有可能是铜皮大成的前兆。

    刘畅记得铜皮大成的状态,便是皮肤微微发红。

    好在他皮肤是灰黑色,微微偏红很难看出来。

    训练完毕,刘畅回去洞穴中继续啃食新鲜的肉食。

    “天蓬好像回去休息了?”

    珍妮目送刘畅进入洞穴,猜测说道。

    “应该是,珍妮,我们发现了一头了不得的疣猪。”

    大卫收起望远镜,兴奋说道。

    “没错,或许今晚之后,我们就能扬名全世界。”

    珍妮卸下照相机的内存卡,更换一张新的内存卡进去,避免内存卡超储。

    “真是令人激动啊。”

    大卫坐在地上,脸上满是期待。

    下午时分,刘畅在洞穴中休息。

    洞口响起胡狼哇哇的声音。

    刘畅知道有货来了,叼着短刀出门。

    在胡狼的引导下,刘畅来到一处树荫下。

    狮群成功狩猎了一头角马。

    正在大快朵颐。

    这次雄狮院长也在。

    它刚刚教训企图啃食几口的狮美丽,此刻独自享用着美食。

    看到刘畅过来,雄狮发出愤怒的低吼。

    刘畅压根不搭理,继续朝着角马走去。

    雄狮不甘心的让出位置。

    这一幕让远处观察刘畅的大卫和珍妮惊呆了。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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