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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53章 体型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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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出三公里不到,刘畅碰上几只像是要去河边喝水的斑马。

    斑马好啊,斑马得跟着。

    刘畅连忙调转方向,跟在斑马群边上。

    他忽然想起来,前世看过的一个说法,说每头斑马身上的皮纹都是不一样的。

    看着像是一样,实际上细细的看吧,不一样。

    眼前这七八头斑马组成的族群,刚好给他作为实际参照对象。

    看了半天,刘畅眼睛都花了。

    他感觉这些斑马身上长的皮纹都差不多嘛。

    斑马群的成员配置,和昨天刘畅碰见的长颈羚羊族群差不多。

    一只雄性斑马带着三只雌性斑马,另外还有四只斑马幼崽。

    刘畅跟在斑马群边上,悄咪咪靠近。

    哼哼!

    雄性斑马打了两个响鼻,警示黑乎乎的疣猪莫挨老子。

    刘畅很识趣的没有继续接近。

    距离河流边还有两三公里呢,不急。

    一头斑马足足有五六百斤重,他现在动手,等会还得把斑马的身躯拉到他在河流边上挖的洞穴里。

    不如等斑马群走到他的洞穴边上再动手。

    斑马群闲庭信步走着,刘畅亦步亦趋。

    对身边的疣猪,斑马群逐渐放下戒心。

    大家都去河流边喝水,很正常嘛。

    刘畅很快发现一个新的问题。

    斑马太高了,他站在地上,獠牙只能穿刺斑马的蹄子。

    这群斑马成员不少,他动手一次,不能迅速击杀其中一只,会被其他的斑马群殴。

    倒不是担心自己打不过,刘畅不想一次性杀太多。

    杀多了吃不完呐。

    思索着,斑马群距离他的洞穴只有五百米远了。

    刘畅继续靠近斑马群。

    他选中了一条雌性斑马。

    一般来说,雄性斑马性格比较暴躁,很容易动手。

    挑柿子都得捡软的捏,刘畅动手追求一击必杀,自然要找稳妥一点的狩猎对象。

    雌性斑马斜着眼瞥了一眼身边的疣猪,很是轻蔑,懒得驱赶。

    刘畅心里估算了一下高度,趁着雌性斑马目视前方的机会,人立而起,猛的甩头。

    噗嗤一下。

    獠牙穿透斑马的背面,倒是没有贯穿。

    一击命中,刘畅拔出獠牙,飞快后退,在斑马身上留下一个双指粗细的洞孔。

    噗嗤!

    一蓬鲜血顺着洞孔飚出。

    受伤的雌性斑马发出呜嗷呜嗷的惨叫声。

    疼痛和恐慌让它不住的绕圈奔跑,鲜血狂流。

    斑马族群成员大声呜嗷呜嗷的安慰它,没有起到半分效果。

    雄性斑马发现了刘畅染血的獠牙,火气腾腾的朝着刘畅冲去。

    刘畅撒腿就跑。

    斑马在草原上属于跑的比较快的那类。

    但刘畅跑的更快。

    狂猛版V8发动机启动,身躯拉出一条黑色线条。

    雄性斑马追了一会,气呼呼的回头慰问受伤的雌性斑马。

    噗通!

    雌性斑马倒在地上,身躯抽搐,眼看没法活了。

    斑马群哀嚎几声,提步离开。

    刘畅后脚来到雌性斑马面前,咬住后者的颈脖,将其拖入洞穴中。

    获得一只五百多斤重的雌性斑马,刘畅心里美滋滋。

    爽!

    果然,还是得狩猎大型食草动物。

    一头成年雌性斑马五百多斤,雄性斑马七百多斤都很正常。

    出肉率又高。

    够他吃五六天。

    要是狩猎到野水牛,那更爽了。

    一头成年水牛体重能达到惊人的800kg,也就是一千六百斤。

    足够狮群吃一周时间。

    绝大部分时候,狮群,鬣狗群,野狗群这样的大型食肉族群,都靠狩猎水牛斑马角马这些大型食草动物生活。

    啃食着斑马肉,刘畅身体内自动运转撼山诀的修行功法。

    慢慢适应保持练功的节奏后,刘畅对肉丝的需求再度提升。

    小型动物他现在都懒得看了。

    狩猎一次小型动物,会弄脏他的獠牙和嘴巴,为了下一次狩猎,他还得找水洗脸。

    吃饱之后,刘畅拖动斑马肉回去自己北边的洞穴。

    时间一晃就是半个月过去。

    刘畅体型来到两百五十斤,獠牙不仅没有生长,反而缩短了一些,变成了三十三公分。

    同时它的体型也没有继续扩大。

    相比于他两百三十斤时候的状态,体型和獠牙一样,稍微回缩了一点。

    刘畅暗忖,应该是修行撼山诀,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结实,紧密。

    密度增大了。

    体型紧缩对于刘畅来说是好事。

    在狩猎过程中,庞大的体型会激起其他动物的警惕。

    缩小一圈,让他不会太过引兽注目,

    期间刘畅捕获大型猎物之后,又一次用短刀测试了一下自己的铜皮防御力。

    这次效果更加明显。

    他用了三分之一的力道,都没有切开蹄子的皮层。

    刘畅没有继续加力,免得又发生上次的悲剧。

    自己砍自己一刀的弱智操作,他不可能踩第二次坑。

    这天,刘畅叼着一副角马的残骸走出洞穴。

    这头角马是他四天前狩猎的战果,四百多斤肉,味道很劲道。

    四天时间,让刘畅吃成了一副骨架。

    期间刘畅在领地上溜达,补充了两只薮猫,一只狞猫,两条胡狼,以及若干蹄兔和田鼠。

    他特意拿薮猫和狞猫测试了一下自己的奔跑速度。

    启动狂猛版V8发动机,刘畅能跑过狞猫,和薮猫的速度差距只剩一点点。

    他估计自己现在的极限时速应该达到了七十五左右。

    这个速度配合他强壮的身躯,还有多重技能。

    ‘哪怕是坐拥一支狮群,占据庞大领地的狮院长,我照样杀的。

    刘畅昂着头,看着远方。

    他心里明白,只要他不主动作死,招惹大象犀牛长颈鹿这一类巨型生物,他在草原上确实可以横着走了。

    狮群和鬣狗群根本困不住他。

    可能有威胁的毒蛇,咬不破他的表面皮层。

    天上飞翔的猛禽,对他更是没有威胁。

    他终于在草原上,在百兽群中,获得了自由。

    他也明白,距离自己离开族群的时候,不远了。

    咚咚咚!

    刘畅朝着三棵树的方向跑去。

    路上,刘畅遇到了一支象群。

    这支象群数量很多,足足有十七头,在大象群体中,属于数量庞大的那类。

    光是壮年雄性大象,就有两头。

    刘畅停下脚步,目送象群离开。

    对方庞大犹如移动小屋的体型,让刘畅没有丝毫攻击欲望。

    他连象小宝都不想攻击。

    成年大象太多,攻击象小宝比较危险,而且获得的肉食量不如狩猎斑马或者角马。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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