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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9章 最好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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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季末期,草原那叫一个万物凋零。

    刘畅跑出二十多公里路,愣是没发现值得自己出手的猎物。

    他狩猎也是有要求的。

    低于五斤以下的猎物,都懒得杀。

    继续跑出十多公里,还是没能遇到猎物,刘畅都恼了。

    这条直线上的动物都跑哪里去了。

    他还不信了,这么大个草原,就碰不上能吃的玩意。

    继续跑出十多公里,刘畅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河流的上游区域。

    他自己都气笑了。

    这破逼草原,真踏马贫瘠啊。

    以往他找准一个方向奔跑,运气好跑个十多公里就能有收获。

    运气差点,跑个二三十公里也能混到饭吃。

    今天他已经足足跑出五十多公里。

    嘿,就是没有。

    刘畅是个不信邪的猪,他继续沿着既定的方向奔跑。

    愣是不信这条路上啥玩意都没有。

    又跑出十多公里,刘畅停下脚步。

    倒不是碰上了适合的猎物,而是他在空气中闻到了鬣狗的味道。

    这股气味斑驳,显然不止一只鬣狗在风吹过来的方向。

    要是之前,刘畅直接绕路或者掉头。

    现在的他艺高猪胆大,小碎步朝着鬣狗的方向接近。

    看看草原老二组团在干什么坏事。

    随着距离的拉近,鬣狗身上的气味越发浓郁。

    刘畅看到了两百米开外的鬣狗群。

    除了鬣狗,还有一只躺在泥沼里面的巨型河马,真正物理意义上的巨型河马。

    鬣狗在河马面前,就像田园犬在人类面前那般大小。

    ‘我去,身躯呈现巨人观的河马。

    刘畅微微惊讶,随即心里腹诽,又让鬣老二混到了一餐。

    巨人观是动物死去多时,身体呈现的一种变化现象。

    大量细菌在动物体内疯狂繁衍,使得动物身体呈现充气膨胀,眼睛突出,像是打了气一般的变化。

    说实在的,这玩意送给刘畅吃,他都不敢下嘴。

    一是恶心,呈现巨人观的身躯已经处于高度腐烂状态。

    二是危险,巨人观动物体内充满了密封的气体,随着细菌繁衍,气体越发庞大。

    等到动物身躯无法容纳高度压缩的气体,就会炸开。

    刘畅眼瞅着这头河马的身躯,已经膨胀到巨人观的后期。

    要是没有鬣老二过来,再膨胀个几天,说不定就炸了。

    现在鬣老二发现了宝贝,准备开餐,大概率会导致河马身躯提前炸开。

    刘畅饶有兴趣的看着。

    七八只鬣狗呜哇呜哇叫着,两只鬣狗跳到河马仰起的肚皮上,踩着松软的腐肉,兴奋的挑选自己下嘴的地方。

    还有两只鬣狗已经在河马屁股处开掏。

    虽然河马已经死了,不会反抗,但鬣狗还是遵循自己的传统开餐方式,从掏肛开始。

    一只鬣狗咬住河马高度腐烂的荔枝,甩头扯下。

    刘畅看到一串绿色的气体从破洞口冒出,不由咧了咧嘴,眼神中多了几分期待。

    因为,河马的身躯马上就要炸啦。

    另外一只鬣狗咬住河马的屁股,往后拖动。

    松软的肉块轻松撕扯下来。

    没等这只鬣狗把嘴里的腐肉吞进肚里。

    boom!

    巨大的河马身躯发出一声闷响,整个炸开。

    爆炸产生的震荡,把两只站在河马肚皮上的鬣狗掀飞。

    另外两只待在河马屁股处的鬣狗,更是被崩了一身绿不拉几的玩意。

    顿时臭气熏天。

    呜哇呜哇!

    鬣狗群发出惊慌的叫声,纷纷后退,聚拢在一起。

    巨人观爆炸威力并不大,生化伤害远超物理伤害。

    几只被崩了一身腐烂物质的鬣狗,明显被其他鬣狗嫌弃,都不愿意跟它们站在一起。

    等候了一会,确认河马尸体没有什么变动,几只鬣狗纷纷上前,继续大快朵颐。

    刘畅看鬣狗群吃腐肉,像是吃豆腐渣似的,一阵反胃,赶紧跑远。

    ‘太恶心了。

    ‘我踏马宁可啃草根也不吃。

    刘畅跑出一段距离,心里还膈应的慌。

    也就是鬣老二这货,不嫌弃巨人观的身躯,也不怕高度腐烂尸体上的细菌,确实是大草原上无情的干饭机器。

    要是没有它们,草原上都得产生瘟疫。

    说来也怪,偏离了方向之后,刘畅跑出两公里不到,就遇到了梦寐以求的好猎物。

    四只体型巨大的鸵鸟,带着一群小号鸵鸟,在草地上觅食。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之前我就是太死脑筋了,要是没有刚才那一群鬣老二帮我改变方向,我上哪儿找这一群鸵鸟啊。

    刘畅激动的眼泪汪汪。

    鸵鸟是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虽然名字带一个鸟字,实际上这货早就失去了飞翔能力,保留的一对翅膀中看不中用。

    能够飞翔的鸟类,大部分都是毛多肉少,体态轻盈。

    成年鸵鸟足足有两百多斤,能飞起来才是见鬼了。

    两百多斤对于刘畅来说,属于非常棒的体重。

    太重了他不好杀,杀了也不好带走。

    太轻了不够他吃很长时间。

    最关键的是,鸵鸟好杀。

    它的攻击方式是用自己强壮的脚趾踢对方。

    刘畅最喜欢这种攻击方式单一的动物。

    六百斤的皮鞋老六他都能单杀,打鸵鸟还不跟玩一样。

    四只鸵鸟加起来得有一吨重,要是能把这些鸵鸟全部收入囊中,完全足够他度过旱季。

    ‘哎,没想到我的旱季挑战就这么平平无奇的结束了。

    ‘也没有多难嘛。

    刘畅内心凡尔赛十足的碎碎念,悄咪咪朝着鸵鸟的方向摸去。

    四只鸵鸟带着十来只小鸵鸟,他没有贸然冲出去直接进攻。

    单对单战斗才是最适合他的战斗方式。

    被鸵鸟群围攻,他也有危险。

    被鸵鸟踢死倒是不至于,可谁也不想让鸵鸟踢几脚嘛。

    等距离足够近时,刘畅猛地朝着鸵鸟群冲去。

    他的目标是鸵鸟幼崽。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声响,是最好的示警器。

    四只成年鸵鸟看到刘畅冲来,其中一只体型最为高大的鸵鸟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朝着刘畅冲去。

    别看鸵鸟长的大个,看着跟傻大个似的,实际上它们的奔跑速度并不慢。

    另外还有一只成年鸵鸟,辅佐在鸵鸟大佬边上,一起对刘畅发起冲击。

    剩下两只鸵鸟负责保护鸵小宝。

    刘畅和鸵鸟的距离拉近到十米左右,猛的掉头往外跑。

    他佯装进攻鸵小宝,是为了拉成年鸵鸟的仇恨,让后者追击自己。

    只要有成年鸵鸟追自己,和另外三只鸵鸟拉开距离,就是刘畅的机会。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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