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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4章 旱季最后三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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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好了,刘畅起身锻炼身体。

    为了加快掌握飞蓬步的进度,他甚至想制作点运动器械出来。

    苦于没有灵巧的双手,刘畅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计划。

    要是给他一间健身房,搞一台跑步机,拉伸机,卧推机,再配重量不一的哑铃。

    最好再来一个瑜伽球,让他练身体的柔韧性。

    啧,简直是完美。

    畅想一阵,刘畅热完身,开始练习飞蓬步。

    二十四步他必须跨越。

    按照刘畅的计划,最好在旱季结束之前,彻底掌握飞蓬步。

    激发出体内的内气,入门撼山诀。

    这样等雨季到来,食草动物回迁这片草原,他可以完全实现食物自由,而不用惧怕被狮群或者鬣狗群围住。

    铜皮铁骨的他,将补齐自己最后一块防御短板。

    甚至,刘畅有期待着有一天自己能直面人类的火器。

    象太师吃了三枪倒地的声音,犹如最深沉的梦魇,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

    咚咚咚!

    洞穴内响起蹄子踩在地上的声音。

    夜幕降临前,刘畅回到族群洞穴,继续在洞穴外面练习飞蓬步。

    有了充足的肉食储备,他心无旁骛,在月光的陪伴下挥洒汗水。

    时间缓缓流逝。

    一晃又是一周后。

    草原上到处都是因为干枯倒在地上的杂草,经过太阳连续的烘烤,杂草脆化。

    微风吹过,杂草屑乱飞。

    刘畅带领着族群成员觅食。

    洞穴附近能啃的植物,都让它们啃了个底朝天,连植物的根须都没放过。

    就这样,疣猪族群依然面临断粮的风险。

    刘畅必须抽出点时间,为族群成员寻找新的觅食点。

    他估算了一下,估计旱季结束还有大概三周时间。

    老话有说,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的。

    倒在这三周内的动物,可能比前三个月的动物还要多。

    饥饿会夺走大部分动物的生命,等待草原重启,新的生命繁衍壮大,自然会替代那些消失的生命。

    哼哼哼!

    哼哼哼!

    疣猪三拉偶尔发出哼哼声。

    刘畅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兄弟姐妹。

    它们也长大了。

    子轩婉婷和欣怡都长到了八十多斤,特别是欣怡和婉婷,只要它们再度过一个雨季,就可以成年了。

    而身为雄性疣猪的子轩会晚一些。

    度过雨季之后,子轩会遵循疣猪的生存法则,离开族群,成为一头流浪的雄性疣猪。

    哦,我也会离开族群。

    刘畅咧嘴一笑。

    差点把自己给忘了。

    他和疣猪三拉是同一批的兄弟姐妹啊。

    刘畅目光落在疣猪妈妈身上。

    疣猪妈妈体型瘦了一些,肚子却鼓鼓的,里面孕育的新生命到了最后的关头。

    可能再过两到三周,疣猪三拉就会有弟弟妹妹出来了。

    刘畅不由想起疣老汉来。

    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在哪里流浪,还是已经变成了一堆枯骨。

    刘畅又想起铁蛋和翠花。

    大部分动物的生命都非常短暂。

    一两年时间,可能某只动物已经走完了生命的旅程。

    他挥去脑海中的杂念,专心致志的搜寻可能存在食物的位置。

    这次刘畅的任务是帮族群成员找到安全的觅食点。

    如果只是找觅食点,刘畅每天跑出去几十公里,知道很多位置能吃草,但那些地方距离疣猪族群的领地很远。

    他能去,族群成员不能去。

    危险性太大。

    所以刘畅尽量带着族群成员在领地内转悠。

    有时候宁可饿着肚子,也不能走出领地贪一口吃的。

    撑过旱季,鲜嫩欲滴的水草吃不完。

    两个小时后,刘畅终于在族群领地的东北方找到了一处可以觅食的草地。

    虽然都是枯草,但底下的根茎可以食用。

    疣猪的消化能力很强,吃根茎也能存活。

    族群成员发出兴奋的哼哼声,忙着在地上拔出青草的根茎啃食。

    刘畅嘴角咧开,没有参与觅食。

    没必要消耗族群领地内的食物。

    他想要吃草,跑出几十公里,外面要多少有多少。

    这片族群领地供养一头成年疣猪以及三头亚成年疣猪,已经很吃力了。

    等族群成员吃了一会,刘畅哼哼两声,带领它们继续寻觅草场。

    一处地方肯定不够族群成员撑过三周。

    按照刘畅的想法,最好有两处甚至三处地方供族群成员觅食,而且要在觅食点打造一个可以避难的洞穴。

    这样觅食和安全问题都能解决。

    又花费半个小时,刘畅找到一处新的枯草地。

    这回他没有让族群成员觅食,而是号召它们一起打造洞穴。

    五头猪一起打洞,速度非常快。

    花费三个小时,一个简易的避难洞穴打造成功。

    刘畅告别族群成员,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吃完最后一顿犀牛肉,刘畅叼着犀牛骨头丢在洞穴外的乱葬岗,之后朝着一处方向跑去。

    这会正是太阳炙热的时候,除了头顶偶尔响起鸟类鸣叫的声音,草原上几乎没有什么动静。

    刘畅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秃鹫。

    他有一个新的发现。

    一旦有好几只秃鹫朝着一个方向飞去,证明那个地方肯定有肉食。

    跟着跑就对了。

    之前刘畅也知道,但他体型小,战斗力不够,知道也只能是知道了。

    现在他的体重来到二百一十多斤,飞蓬步练到二十八步,獠牙足足有三十四公分长。

    简直是行走的猪型兵器。

    有资格上桌,参与到争抢猎物的盛宴上。

    心态转变之后,刘畅看秃鹫,也不觉得它们讨厌了。

    顶着大太阳跑了一阵,刘畅感觉背部皮肤滚烫,找了个洞穴钻进去纳凉。

    同时也怀着万一碰上小可爱的心思。

    大部分食草动物都在早上和傍晚出门觅食,中午和晚上都躲在洞穴内。

    刘畅在洞穴内发现过很多次惊喜。

    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次的惊喜,让刘畅有些难以下手。

    一头豪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对于身前的不速之客毫无察觉。

    ‘遇到了是缘分,就是你了。

    刘畅本来不想对豪猪下手。

    对方名字中也带一个猪字,说不定和他八百年前有点关联。

    别看刘畅在草原上大杀四方,实际上他从来没杀过同族疣猪,也没有杀过土豚。

    连豪猪都没杀过。

    对于吃同类这种事,刘畅心里还是比较抗拒的。

    这一世的野蛮生长,并没有抹去他上一世受到的教育,或者说,作为一名智慧生物的基本认知。

    但眼前这只疣猪,睡觉的姿势实在是太诱惑了。

    它趴在地上,脑袋露出来,身上的尖刺平顺的贴着身体。

    平时刘畅看到豪猪,这厮身上的尖刺都高高立起来,刘畅想要下嘴都没有机会。

    遇到尖刺放倒的豪猪,还真是第一次。

    刘畅感觉獠牙痒痒的。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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