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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3章 强悍的壮年期雄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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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刘畅的离开,七八只等待已久的秃鹫飞扑到佩拉犀身上。

    刘畅打开了佩拉犀的背面,裸露出的血食,是秃鹫最好的大餐。

    几只胡狼寡不敌众,被秃鹫赶走。

    它们并没有离开,而是守在不远处。

    作为经验丰富的蹭饭佬,胡狼同样感觉到,鬣狗群和狮群即将到来。

    等食肉动物族群过来,会将这群秃鹫驱赶走,到时候就是胡狼蹭饭的时候。

    几分钟后。

    吼!

    一声急切的狮吼声传来。

    聚集在佩拉犀身上大口啄食吞咽的秃鹫们四散开来。

    它们扑腾翅膀,或者快步走着,远离佩拉犀。

    几只狮美丽跑到佩拉犀身前。

    看到佩拉犀少了两条腿,背面缺了一大块,还有秃鹫啄食的痕迹,狮美丽再次愤怒咆哮。

    不等雄狮到来,饥饿的狮群一股脑的挤在一起,大口吞咽着血食。

    秃鹫群只能在一旁干看着。

    有食物在前,狮群不会主动驱赶它们,要是它们靠近,狮群不介意给它们一点颜色看看。

    倒是战地小记者胡狼悄咪咪凑到佩拉犀前肢处,小心翼翼的撕咬碎肉。

    它们饭量很小,一次吃个一两斤就饱了。

    狮群也懒得理会。

    另外一边。

    刘畅獠牙上挂着一百多斤重的肉块,再次跑回洞穴内。

    砰!

    肉块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看到自己的收获,刘畅脸上露出笑容。

    爽!

    这回一次性搞了三百多斤肉回来。

    而且是出肉率非常高的蹄子和背面肋骨。

    比上次拖回来的大象腿收获还要大。

    他用嘴巴咬住刀柄,拔出短刀,回头继续朝着佩拉犀的方向跑去。

    要是鬣狗群或者狮群来的慢,说不定他还能切下一块。

    在旱季末期,每一块肉都非常珍贵。

    刘畅知道,可能接下来一个月,他都遇不到这么好的机会。

    必须牢牢把握住来之不易的食物。

    十多分钟后。

    刘畅距离佩拉犀身躯还有三百米,从奔跑改成小碎步前进。

    因为他听到了前方传来的狮吼声,还有鬣狗独有的哇呜声。

    ‘妈的,只能看热闹了。

    刘畅暗骂一句。

    听到声音他便知道,继续切佩拉犀肉的想法要落空了。

    前面狮群和鬣狗群已经干在一起,他去夺食,无疑是自寻死路。

    不过刘畅没有转身跑路,而是继续向前,准备近距离看看草原两大食肉族群之间的较量。

    正所谓艺高猪胆大。

    面对象太师和犀牛,刘畅唯唯诺诺。

    碰上鬣狗群和狮群,刘畅并不怎么担心。

    刘畅来到距离佩拉犀两百米左右处,用杂草隐蔽自己的身躯,暗暗观察。

    以佩拉犀身躯为分界线。

    脑袋那边是鬣狗群。

    屁股那边是狮群。

    两边互相试探性进攻,你咬我一口,我拍你一巴掌。

    总体来说,鬣狗群凭借数量优势,在鬣狗女王的指挥下,稳步推进。

    一步步向前,将狮群驱赶后退。

    狮群当然不愿意将猎物拱手相让,哪怕被鬣狗咬的惨叫连连,也没有直接离开,而是边打边退,战斗意志非常强烈。

    刘畅在一旁观摩,暗暗为鬣狗群的组织性惊叹。

    虽然鬣狗体型比狮美丽小一号,但攻击手法和配合能力,确实比狮群要强一截。

    加上鬣狗群有数量优势,足足有十二只鬣狗。

    狮美丽只有七只。

    随着狮群距离佩拉犀越来越远,哪怕狮美丽再不甘心,也明白获得猎物的机会渺茫。

    ‘差了一头雄狮啊。

    刘畅点评这场鬣狗群和狮群的战斗。

    鬣狗群将狮群推出去十多米。

    鬣狗女王已经开始大口享受新鲜的食物。

    似乎,鬣狗群的胜利已经大局已定。

    就在这时。

    吼!

    一声愤怒霸道的咆哮声响起。

    众鬣狗听到这道声音,纷纷害怕的往后退,聚集到鬣狗女王身边。

    狮群则声势大振,仿佛打了一针强心剂。

    刘畅明白,雄狮院长到了。

    鬣狗群可以用数量抹平己方和狮美丽的体型差距,绝对无法抹平和雄狮院长之间的差距。

    一头壮年期雄狮,巅峰期体重能达到500斤,而鬣狗只有140斤的体重。

    两者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体重的碾压带来的是力量的碾压,更别说每一头占据狮群的雄狮,都是狩猎经验极为丰富的高超猎手。

    哒哒哒!

    一头鬃毛灰黑,眼瞳硕大,气势汹汹的雄狮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狂奔过来,路过自己的狮群时,它完全没有停留,直奔被众多鬣狗围绕的鬣狗女王。

    ‘牛逼!

    刘畅不由暗赞一声。

    雄狮平日里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能躺着就不站着,除了每天在领地上溜达,撒撒尿,一副混吃等死的样子。

    真遇到了事,就知道雄狮有多猛了。

    独身直闯鬣狗群,完全没把鬣狗当成像样的对手,属实是猛的一塌糊涂。

    原本面对狮美丽蹬鼻子上眼的鬣狗群,四散逃跑。

    鬣狗女王跑的最快。

    它知道雄狮的目标是自己,一旦自己被雄狮扑倒,生死难料。

    狮群紧紧跟在雄狮身后。

    雄狮追了几十米,停下脚步。

    回头朝着佩拉犀走去。

    它目光炯炯有神,灰黑色的鬃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光芒,庞大的体型和身躯表面的肌肉轮廓,完全是草原之王四个字最好的诠释。

    刘畅打量着雄狮,眯着眼睛。

    ‘我要是跟它打一场,有几成胜算?

    一个问题出现在刘畅脑海。

    虽然他獠牙下已经有两头雄狮的亡魂,但面对这头壮年期雄狮,刘畅并无太大把握。

    不论是亚成年雄狮还是老年期雄狮,体重都没有超过三百斤。

    眼前这头壮年期雄狮,起码有四百斤甚至更重。

    面对体型超过自己两倍的对手,刘畅的铁山靠和蹄子猛蹬很难打出足够的效果。

    ‘在成长到三百斤之前,我还不是壮年期雄狮的对手。

    刘畅最后作出判断。

    他并没有任何沮丧的感觉。

    不是雄狮的对手并不丢脸。

    而且不是雄狮的对手,并不代表雄狮能轻易击杀他。

    只要他不主动跑到雄狮脸上去,雄狮根本追不上拥有狂猛V8发动机的他。

    看到雄狮趴在地上开始干饭,刘畅转身离开。

    回到洞穴。

    刘畅也低头干饭。

    饱餐一顿后,他拔出短刀,插在佩拉犀的前肢上。

    随后刘畅用獠牙穿入前肢中,拖着走出洞穴,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这次的收获分成三块,刘畅可以带回自己的老窝。

    方便自己进食。

    同时肉食储存更加安全。

    来回跑了三趟。

    刘畅将佩拉犀的三块肉都放在自己北边的洞穴中,躺在微凉的地面上,给身体降温。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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