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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26章 盗猎者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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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鬣狗抢劫打工豹的时候,打工豹不会将猎物拱手相让,起码要缠斗一番。

    鬣狗咬打工豹几口,打工豹给鬣狗几爪子。

    双方试探完彼此实力后,打工豹丢下猎物逃跑,鬣狗则获得猎物。

    刘畅看视频的时候,也没觉得鬣狗咬合力有多强。

    起码没一口撕下打工豹一块肉。

    怎么这帮逼跟自己打架的时候,招招下狠手。

    刘畅只能将其中原因归结为,在食肉动物眼里,疣猪是它们食谱上的一页。

    所以碰上了疣猪,下死手干就完了。

    而碰上同为食肉动物的其他动物,只需要互相试探彼此的实力,像是江湖人士‘搭手一般。

    分出个高低即可。

    ‘等我成长到足够强大,得重新塑造疣猪在其他食肉动物眼里的高端形象。

    ‘绝对不能来条狗就能啃我一口。

    刘畅暗暗打定主意。

    想着想着,他忽然又想到,在他和食肉动物族群战斗的时候,如果被几只食肉动物困住,也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表面皮肤或者肌肉,短暂收缩。

    或者通过身躯的扭动,减少食肉动物咬在自己身上的面积,这样可以降低对方给自己造成的伤害。

    ‘如果我的皮肤能够更加强韧坚固就好了。

    刘畅有些美中不足的想到。

    战斗技艺的提升能够帮助他提升实战能力,但要是自己拥有铜皮铁骨,任凭狮子鬣狗过来啃他,直接崩碎对方的牙,岂不是更爽。

    溜达着,他看到前面有一座白蚁巢穴,目光微喜,小跑过去。

    现在刘畅最高兴的事,就是发现白蚁巢穴。

    白蚁巢穴足够他大吃一顿,虽然进食速度比较慢,但胜在量够。

    而且白蚁巢穴边上一般都会有其他动物的洞穴。

    经常会发现一些意外之喜。

    饱餐了一顿,刘畅照常搜索周边的洞穴,获取一些小型动物打牙祭,再用它们的身躯残骸吸引其他的小可爱过来。

    他在旱季的日子,便是如此简单又枯燥。

    接下来十来天,刘畅继续自己拟定的狩猎计划。

    或者说混饭吃计划。

    现在草原上到处都是一片枯寂死气沉沉的模样,大型食草动物的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偶尔有一只或者一群,要不是长颈鹿,要不是犀牛或者大象。

    刘畅去狩猎它们,那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期间他抽了两天时间,带着族群成员寻找新的觅食场所,又扫荡了领地范围的食肉动物,并且带着族群成员,在新的觅食点打造了一处新的洞穴。

    这些事对于刘畅来说,不过是花两天时间罢了。

    如今他的体重已经来到两百斤,配合三十二公分长的獠牙,以及狂猛版V8发动机,威势比当初加入族群的疣老汉更胜一筹。

    等闲食肉动物看到刘畅,根本没有狩猎的念头。

    这天刘畅从自己北边的洞穴出发,选择一处方向后,一路狂奔。

    完全不用启动狂猛版V8发动机,他如今的时速轻轻松松跑到六十,跑几个小时都不会累的那种。

    今天刘畅运气不怎么好。

    以往跑个二三十公里地,怎么都会遇到能吃的玩意。

    今天他跑了四十多公里,除了偶尔发现窜进草丛间的田鼠,刘畅愣是没发现个头大一点的动物。

    现在刘畅都懒得狩猎田鼠。

    个头太小,瘦啦吧唧的,一只出肉率才半斤,连给刘畅打牙祭的资格都没有。

    他也明白为啥狮子花豹这类大型食肉动物不抓田鼠吃。

    抓这小玩意吃一口,还不如自己捕猎的消耗。

    又往前跑了几公里,还是没有发现猎物。

    刘畅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点子背,今天犯太岁啥的。

    突然。

    砰!

    砰砰!

    连续几声巨大的轰鸣声响起。

    听到这个声音,刘畅猛地跳了起来。

    他听出了这是什么声音。

    是枪!

    而且是火力非常大的大型枪支。

    附近有人类开枪!

    不知道是狩猎还是交火。

    刘畅赶紧找一块杂草丛生的草地钻了过去。

    他不确认外边是什么情况,对方是在干什么,最稳妥的做法是先隐藏起来。

    如果对方是合法狩猎,他在草地上跑,很容易成为对方顺手击杀的对象。

    合法狩猎的顶尖富豪,奔着大象雄狮花豹这些顶尖食肉动物而来,兴致上来了,看到他之后对他来一枪在正常不过了。

    毕竟,一头疣猪的狩猎价格非常便宜。

    对于富豪而言,杀也就杀了,才九百美元。

    而枪杀狮子花豹的价格,动辄以万为单位。

    噗通!

    不远处,响起体型巨大动物倒在地上的声音,连地面都跟着颤了一下。

    刘畅心中微动。

    倒下去能搞出这么大动静,不是长颈鹿就是大象。

    长颈鹿脖子长,倒下去会有两道声音,而且砸在地上的力道不集中。

    显然,刚才的枪声是有人在狩猎大象。

    而且成功了!

    刘畅站在茂密的枯黄杂草丛中,目光看向声音的来源地。

    克制着过去那边瞟一眼的好奇心。

    他凝神待在原地,用茂密的枯黄杂草掩盖自己的踪迹,进入潜能爆发状态,认真听着那边传来的声音。

    刘畅听到男人畅快的笑声,大声说着good,还有人接话,中间夹杂着‘dollar这样的词语。

    ‘是盗猎者还是合法狩猎?

    刘畅无法辨别。

    盗猎者属于偷摸进来草原,用猎枪击杀狮子花豹大象等生物,拿动物的身躯获取丰厚的报酬。

    合法狩猎者干的事和盗猎者一样,只是他们向当地官方缴纳了足够的狩猎费用。

    通过狩猎大型猛兽,彰显自己的勇武,是一部分人的爱好。

    很快,刘畅听到了电动角磨机的声音。

    瞬间他便作出判断,这伙人是盗猎者。

    唯有盗猎者才会在击杀大象的下一刻,用角磨机切下大象的象牙。

    大象身躯庞大,全部拖出去非常难,他们只取大象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草他妈的,幸亏我没着急跑。

    刘畅暗自庆幸。

    如果他跑出去,被盗猎者发现,对方绝对抬手就是一枪。

    能不能活下来,全靠八字硬不硬。

    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和他们要做的事,刘畅反而放松下来。

    盗猎者收获象牙之后不会停留,他们肯定会驱车离开,继续狩猎有足够价值的动物。

    同时躲避官方打击盗猎者的武装力量。

    只要这伙人拿了象牙跑路,刘畅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

    甚至他多了几分别样的心思。

    盗猎者获取象牙之后,庞大的大象身躯如同垃圾一般丢在原地。

    对于盗猎者而言,大象身躯没用,对刘畅却不一样了。

    一头普通大象起码有两三吨重,他也不贪,独占大象肯定做不到。

    只要能卸下大象一条腿,足够他吃十天半个月的。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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