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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96章 胡狼的高质量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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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畅真有点懵了。

    虽然咱俩体型差不多,可你是食肉动物,遇到我居然跑路?

    你还有没有点食肉动物的尊严了?

    刘畅都没有去追。

    这条花豹状态非常好,跑起来时速能拉到80,刘畅倒是可以凭借自己的耐力追上对方。

    最重要的是,花豹会爬树!

    刘畅再厉害,蹄子限制了他的爬树能力。

    花豹要是爬到树上,刘畅只能站在地上抬头哈气。

    回去的路上,刘畅眉头紧锁,脑海中一直想着花豹的事。

    这他娘的不对劲啊。

    那头花豹看到他居然选择跑路,哪里出问题了。

    难道本蓬蓬大爷猎杀皮鞋老六的威名,已经传遍了草原?

    刘畅挥去脑海中这不着调的想法。

    最后他只能猜测,花豹应该是试图偷袭失败,又没有在他身上发现‘恐惧的情绪,为求稳妥选择了避让。

    食肉动物对恐惧这种情绪非常敏感,以此作为能否狩猎的重要依据之一。

    刘畅上一世看过很多纪录片。

    例如人类手里拿着真理,逼退棕熊或者黑熊。

    保持着原始部落生活习性的人类,拿着标枪抢夺狮子的猎物等等。

    棕熊黑熊这一类动物,大部分其实不认识真理。

    但它们能够感受到眼前猎物的情绪变化。

    原本慌乱的猎物从怀里摸出一把黑乎乎的玩意,指着自己,立马底气十足,透出十足的杀意。

    凶猛的熊类知道对方肯定有所依仗。

    为求稳妥,它们大部分情况下会选择退避。

    这样才会有视频流传出来。

    ‘擦,下回遇到食肉动物,我应该表现的怂一点。

    刘畅暗呼操蛋,自己还没吃过花豹肉呢。

    回到河流边上的巢穴,刘畅吃了一顿皮鞋肉,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一路平安回到洞穴前,他发现了两只猥琐的身影。

    是战地小记者胡狼在吃他丢在洞穴外的皮鞋残骸。

    对于刘畅来说,骨头缝里的肉吃不到,等于没肉。

    胡狼能吃啊。

    秃鹫也能吃。

    不过这回秃鹫来的没有胡狼早。

    ‘好好好,勤劳的小胡狼啊,哪具残骸是你的啊?

    刘畅嘴角咧开,大摇大摆的朝着皮鞋残骸走过去。

    他是杂食性动物,啃几口皮鞋残骸,吃点残羹剩炙很合理吧。

    面对疣猪这头不速之客,胡狼夫妇怪叫了两声,见疣猪不肯离开,它俩也懒得管。

    只是抓紧时间,啃食皮鞋骨头上粘着的碎肉。

    刘畅低着头,假装要和胡狼拼一桌的样子,一步步接近雄性胡狼。

    没想到雄性胡狼挺机灵,察觉到刘畅的接近,主动躲开,还冲着刘畅哧了一下。

    ‘嘿,真是个小机灵鬼。

    刘畅也不生气,更换目标,朝着雌性胡狼悄咪咪靠近。

    雌性胡狼正在大口啃食着皮鞋脑袋里面的细肉,对于它而言,简直是绝佳的美味。

    沉迷于敲骨吸髓的雌性胡狼,根本没有在意到刘畅的接近。

    噗!

    刘畅脑袋一偏,二十五公分的獠牙,直接把雌性胡狼在艳阳高照的天里,扎了个透心凉。

    雌性胡狼只来得及惨叫一声,便低头熟睡。

    雄性胡狼又惊又怒,见刘畅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它吓的四肢发颤,大夏天仿佛一盆冰水浇在头顶,撒腿就跑。

    ‘呸!渣男,居然不想着给你老婆报仇!

    刘畅哼哼两声,脑袋一甩,把雌性胡狼随意丢在地上,朝着雄性胡狼冲去。

    咚咚咚!

    唰唰唰!

    雄性胡狼多次施展种族技能,飞快的窜出一段距离,却始终无法摆脱身后黑影的追击。

    刘畅闲庭信步般追赶。

    直线追击,飞蓬步用不到,但他如今已不是吴下阿蒙。

    强壮的身体以及堪称恐怖的身体素质,让他时速接近55,比胡狼的极限速度只慢一丝。

    随着胡狼体力消耗大半。

    噗的一声。

    刘畅转身朝着洞穴走去。

    在他右边的獠牙上,挂着一只安详的雄性胡狼。

    回到皮鞋残骸前,刘畅低下头,咬住睡眠质量极好的雌性胡狼,美滋滋的进入洞穴。

    钓鱼狩猎终于成功一次。

    爽!

    两只胡狼都有二十斤出头,按五成出肉率算,加起来约莫二十斤肉。

    足够刘畅吃一整天的。

    刘畅刚刚吃完皮鞋肉,肚子还不饿,把两只胡狼丢在洞穴角落,继续练习飞蓬步。

    一晃又是一周时间过去。

    刘畅再次来到河流前。

    上周河床淤泥表面刚刚结块,而现在,大部分淤泥已经硬化,除了几头皮鞋老六的残骸散落在河床边,几乎看不到皮鞋老六的身影。

    河流像是死了一般寂静。

    刘畅知道,有部分皮鞋老六躲进了河床底下的淤泥中,静待着下一个轮回的到来。

    如同皮鞋老六这般操作,还有河流中的其他生物。

    雨季和旱季的交替轮回,是草原的特色。

    能活下来并且生存繁衍的动物,都适应了环境的变迁。

    ‘是时候去吃白蚁了。

    ‘得在面包树附近挖出一个洞穴,成功狩猎狒狒之后,可以用狒狒的残骸吸引猎豹或者花豹,胡狼,土狼这一类动物。

    ‘接下来还会更加艰难

    刘畅抬头看向头顶的太阳,它一直在散发着光和热,仿佛不知道疲倦。

    也不在乎大草原上艰难求生的众多动物。

    刘畅朝着脑海中标记的白蚁巢穴跑去。

    这段时间他在草原上溜达,记住了七座白蚁巢穴的位置。

    从现在开始,他将迈出灭蚁之路的第一步。

    一路小碎步来到距离自己最近的白蚁巢穴前。

    此刻艳阳高照,白蚁龟缩在巢穴中,不敢出门。

    刘畅用自己的獠牙,狠狠朝着白蚁巢穴刺去。

    砰的一声。

    獠牙整根没入白蚁巢穴中。

    刘畅脑袋一偏,拔出獠牙,再次刺出。

    一连六次后,刘畅站在自己破坏的位置前,伸出舌头,舔舐慌乱跑出来查看情况或者试图修补巢穴的白蚁。

    噗噗噗。

    大量白蚁被刘畅卷入腹中。

    站在原地吃了半小时,巢穴中白蚁的涌出速度慢了下来。

    刘畅感觉只吃了个半饱。

    他终于明白为啥大型食肉动物都不吃白蚁了。

    这玩意太小了。

    他年幼的时候,吃个几万只就能填饱肚子。

    现在他接近一百六十斤,一顿能吃十五斤肉。

    没个二三十万只白蚁,根本满足不了他的食欲。

    站在白蚁巢穴前一顿舔,画风属实有点不对劲。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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