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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95章 逃命的花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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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分钟后。

    刘畅拖着皮鞋老六的身躯,朝着自己的临时洞穴走去。

    做什么事都是一回生二回熟。

    刘畅钓鱼也是如此。

    眼前的皮鞋老六很强,体型庞大,力量狂猛,强悍的咬合力更是让草原上的动物望而生畏。

    但面对已经将它们打法摸透的刘畅,皮鞋老六只能含恨而终。

    皮鞋身上有七个血洞。

    对比上次刘畅把皮鞋老六身上扎的血糊糊一片,这次皮鞋身上的伤口起码少了一半。

    刘畅吃了一条大号皮鞋,知道皮鞋的重要内脏长在哪里,扎哪里让皮鞋死的更快。

    吃完了一顿皮鞋大餐,刘畅从洞穴中出来,掩盖好皮鞋身躯后,他没有回去自己的洞穴中休息,而是在草原上小碎步跑着。

    看到了河流的变化,刘畅预计下次来,自己可能没有狩猎皮鞋的机会了。

    为了在接下来的日子稳定获得肉食供应,他得主动开源,寻找其他的肉食。

    上次被鬣狗群追赶,刘畅跑出了二十多公里路,让他看到很多新奇的场景。

    他沿着记忆中的路走过去。

    路上,刘畅如期看到了自己当时记住的几处白蚁巢穴,来到三棵巨大的面包树前。

    上次他在跑路过程中,只是远远一瞥,没有近距离看巨大的面包树。

    这回他来到面包树前,终于能一睹全貌。

    眼前的面包树,高度大约有十七八米,直径异常粗大,足足有十多米,看着像是一个巨大的圆柱体耸立在地面上。

    树冠上有繁杂的树枝伸展开来。

    看着眼前巨大的面包树,刘畅能想象在雨季时期,面包树巨大的枝繁叶茂的树冠。

    面包树一共有三棵,其中一棵树上,居住着一窝狒狒族群。

    看到刘畅到来,狒狒族群冲着刘畅发出吱吱叫声,驱赶刘畅离开。

    刘畅瞥了一眼狒狒群,没有理会。

    他围绕着眼前这棵面包树转圈,心里回忆起上一世的记忆。

    面包树全称应该叫做猴面包树,在秋季,面包树会结出如同灯笼一般大小的果实,吸引猴子和狒狒过来。

    巨大的树冠也是猴子和狒狒极好的庇护所。

    刘畅关注面包树,自然不是因为它的果实或者巨大的外貌,而是面包树的储水特性。

    巨大的面包树树干内,拥有如同海绵一般的木质纤维,在雨季时期,面包树树根会吸收大量水分进入树干中储存起来。

    等到旱季,树干中的水分会成为面包树的养分。

    在面包树上取水的方法很简单,用尖锐的物品划开面包树的树皮,很快就会有面包树的汁液流出来。

    其中水含量非常高。

    刘畅伸出蹄子摸了摸自己锋利的獠牙。

    河流已然干涸,以后他想要喝水,就得来面包树前取。

    只要用自己锋利的獠牙在面包树上扎一个洞,等水流出来,凑过去喝就行。

    比挖掘野草嚼草根获取水的方式更加直接,实用。

    吱吱吱。

    另外一棵面包树上的狒狒爬下树干,冲着刘畅龇牙咧嘴。

    驱赶的态度非常明显。

    刘畅眼睛眯了眯。

    狒狒,也是上好的肉食。

    这里有面包树提供饮水,有狒狒提供肉食,真是一处好地方啊。

    看到刘畅不肯离开,好几只成年雄性狒狒爬下树,朝着刘畅走来。

    刚才它们吱吱叫着驱赶刘畅,现在反而不叫了,脸上露出笑容,一副和蔼的模样。

    刘畅转身,小碎步离开。

    吱吱吱!

    身后的成年狒狒吱吱叫,追赶了几步,见追赶不上,方才停下。

    刘畅跑出一段距离,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狒狒群。

    这支狒狒群族群庞大,起码有四五十只狒狒,成年狒狒约莫占一半。

    又是一处绝佳狩猎点。

    果然,还是得多出来走走。

    老是在一个地方待着,资源有限。

    以他现在的体质和奔跑速度,完全可以选择一处方向,跑出一个小时。

    每天这么瞎溜达一趟,一个月能就把以洞穴为中心,半径五十公里的地域跑个遍。

    刘畅目光扫视周围,考虑着要不要在附近挖掘一个洞穴,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刚狩猎的皮鞋老六还没吃完,等钓鱼计划结束,他再来这边。

    说不定都是半个月之后的事了。

    挖洞穴的事不着急。

    刘畅在脑海中标记这处地点,继续在草原上瞎溜达。

    在草原上晃悠并不是刘畅闲的无聊,主要是他的飞蓬步练到了一个很大的瓶颈。

    短期内估计难以突破。

    刘畅需要增加自己对草原的了解,为以后成为流浪疣猪做好准备。

    等下一个雨季到来,他成长到成年雄性疣猪的体型,就该离开族群了。

    那时候他将一只主面对草原的风雨。

    下午,刘畅又发现了两处白蚁巢穴,在心中默默标记上。

    这些都是他未来的储备粮。

    忽然,刘畅闻到一股腥风。

    他丝毫不慌张,转身看向自己的左边方向。

    那里有一只花豹。

    刘畅对花豹的气味非常熟悉,永远都忘不了。

    没有让刘畅等候太久,茂密的枯草分开,一只成年雄性花豹出现在刘畅面前。

    它黄色皮毛上有着黑色的不规则斑块,身躯修长健壮,充满力量感。

    一双黄色眼睛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黑色的瞳仁中倒映出刘畅的身影。

    刘畅静静的看着不远处的花豹,神色平静。

    很久以前,他以为自己遇到花豹,会激动,会兴奋,想要和对方大战一场。

    就像他年幼时候,击杀丧彪那样。

    可现在刘畅心中只有平静,对他而言,眼前的花豹强归强,但要说带给他多大的压力。

    那也不至于。

    花豹并没有发动进攻,而是疑惑的看着眼前的成年疣猪。

    没错,刘畅如今的体型,在别的动物眼中已经达到了成年疣猪的状态。

    只是刘畅的标准比较高,觉得自己距离成年疣猪还有一段比较大的差距。

    这头成年疣猪看着自己的眼神没有半点害怕,花豹从未见过。

    它心里拿不定主意。

    吼!

    花豹上半身身躯低伏,发出低吼。

    刘畅还是无动于衷。

    花豹更加懵了。

    眼前的疣猪越是平静,它越不敢进攻。

    见花豹迟迟不动手,刘畅提步朝着花豹冲去。

    他需要一场和大型猫科动物的战斗,验证自己飞蓬步的极限。

    咚咚咚!

    沉重的蹄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声响。

    哒哒哒。

    花豹扭头就跑。

    它跑的非常快,黄色的皮毛很快隐藏在枯黄的水草中。

    ‘卧槽......尼玛。

    刘畅停下脚步,嘴角抽了抽。

    什么玩意啊。

    花豹居然跑了。

    不应该啊。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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