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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43章 血腥味吸引胡狼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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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的小石头没有什么用,刘畅用来磨牙都嫌矮。

    可如果在地下洞穴内,有一块大石头立在洞穴内作为洞壁,用来磨牙。

    岂不是正好。

    刘畅在脑海中设想了一下,洞穴内的通道,可以绕过石头,将石头的一面作为洞壁。

    这样他可以在洞穴内磨牙,休息锻炼两不误。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选好地址。

    刘畅后退了几步,仔细观察石头的形状,在脑海中模拟石头在地下的部分可能是什么形状。

    大概确定好方向后,他又后退了几步,开始挖掘。

    如今刘畅称得上是挖洞大师,獠牙如同铲子一般,把地面的土刨开。

    很快,一个洞穴入口成型。

    刘畅抬头看向石头的方向,再次在脑海中模拟一下自己洞穴的走向,确定没有问题后,他闷头狂挖。

    每隔二十分钟左右,刘畅就会推一堆土出来。

    工作效率杠杠的。

    挖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通道,刘畅走出半成型的洞穴,朝着西边的洞穴跑去。

    干了这么久的活,他肚子饿了,需要进食补充消耗。

    太阳当空,晒的刘畅背后的皮肤滚烫。

    ‘好久没去红浪漫洗浴了。

    刘畅不由得怀念起红浪漫洗浴的滋味。

    全身浸泡在微冷的泥水中,粗糙的泥沙磨蹭全身,那叫一个舒爽通透。

    洗浴完事,身上糊着一层红色的泥巴,还能有效的阻挡太阳毒辣的照射。

    可惜,现在疣猪族群内只有疣猪妈妈,单独一只成年疣猪带着儿女团去洗浴,风险很高。

    一路上,刘畅连一条小蜥蜴都没看到。

    天气酷热,蹄兔田鼠蜥蜴这些小型动物,都躲在草丛或者洞穴里纳凉。

    跑回洞穴,刘畅没有第一时间进食,而是躺在地上。

    火热的后背贴着冰冰凉凉的洞穴地面,刘畅身体迅速降温,舒服的嘶哈着。

    忽然,刘畅听到????的声音。

    他赶紧爬起来,看到一只田鼠朝着洞穴外飞快跑去。

    ‘原来是田鼠家人,看来你也是在这里纳凉啊。

    ‘别着急走啊,多待一会。

    刘畅咚咚咚追了上去。

    他速度比田鼠快一大截,冲过去头一甩,獠牙直接将田鼠在大热天里扎了个透心凉。

    田鼠身躯在空中飞了几米,砸倒在地上。

    刘畅嘿嘿一笑,上前叼起田鼠,返回洞穴。

    又获得田鼠家人送来的厚礼,美滋滋。

    吃完了田鼠,刘畅把蛇肉从地里拨出来,大口进食。

    填饱肚子后,他把剩下的蛇肉放入洞里,重新盖上。

    经过两天的消耗,蛇肉只剩一小半,明天就要吃完。

    刘畅不免有些惆怅。

    肉食太少了,经常是吃了上顿,想着下顿。

    得亏他是杂食性动物,没肉吃可以吃草,可这样刘畅也很不爽。

    啥时候能实现肉食自由。

    吃饱了肚子,刘畅躺下休息。

    外面太热了,挖洞的活不着急,没必要让自己太辛苦。

    睡着觉,刘畅又听到洞穴外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像是什么动物在洞穴外徘徊。

    刘畅睁开眼睛,站起身,轻轻吸着鼻子,辨识外面的气味。

    闻到熟悉的腥味,刘畅嘴角咧开。

    原来是战地小记者,胡狼铁铁。

    只是刘畅好奇,战地小记者不去狮子鬣狗那边刺探军情,混吃混喝,怎么跑到他的洞穴门口了。

    刘畅目光在洞穴内转了一圈,落在田鼠的残骸上。

    莫不是田鼠残骸的血腥味,把胡狼吸引过来了。

    之前这个洞穴只有一处出口,哪怕洞穴内有血腥味,也不容易传播出去。

    刘畅又开拓一个出口后,两个出入口形成空气对流。

    好处是洞穴内空气流通,没有太大的异味。

    坏处是洞穴内的味道会传出去。

    草原上很多动物相隔几公里,都能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它们会追寻着血腥味,企图找到猎物。

    例如鬣狗或者狮群,经常扮演程咬金的角色,抢夺猎豹的食物。

    可怜的猎豹让这群强盗抢成草原上的打工豹。

    胡狼也是嗅觉非常敏锐的动物,经常在狮群或者鬣狗群捕食到大型猎物的时候凑过去,凭借自己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跟着狮子鬣狗混吃混喝。

    它的饭量非常小,一两斤肉就能吃饱,所以大部分时候狮群或者鬣狗群在干饭的时候,都懒得花力气驱赶它。

    胡狼也凭借这一手本事,获得了战地小记者的名声。

    刘畅猜测,在洞穴外徘徊的胡狼,肯定是闻到了洞穴内的血腥味,在食物的吸引下,顶着炎炎烈日跑过来。

    胡狼天性狡诈隐忍,面对洞穴内可能存在的动物,表现的非常谨慎。

    刘畅甚至觉得,洞穴外胡狼弄出来的脚步声,可能是它故意为之。

    如果洞穴内存在其他动物,听到洞穴外的动静,肯定会忍不住出来查看情况。

    胡狼在洞穴外蹲守,要是洞穴内的动物庞大,它便撤离。

    要是没有动物,胡狼才敢安心进洞。

    梳理明白情况,刘畅嘴角的笑容越发灿烂,决定和胡狼比一比耐心。

    他站在原地,耐心的等待着洞穴外的胡狼进洞。

    洞穴外。

    一只胡狼踱步,蹄子踩在青草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它的目光紧紧盯着洞穴出入口,眼神中满是警惕和戒备,同时还有一丝贪婪。

    胡狼完全能够断定,血腥味是从眼前这个洞穴内传出来的,只要它进入洞穴,哪怕洞穴内只剩一堆残羹剩炙,也足够让它饱餐一顿。

    它反复的在洞穴出入口走来走去。

    几分钟后。

    洞穴出入口依旧没有动静。

    胡狼断定,狩猎者吃饱之后已经离开,到它享用美食的时候了。

    它迈着轻快的步伐,满怀欣喜的走进洞穴。

    进入洞穴,那股血腥味越发浓烈,胡狼心中越发欢喜,拐个弯,还没等它看清拐弯之后的情况,一道破风声在它耳边响起。

    胡狼心中警铃大作,四肢在地上发力,身躯如同箭矢一般往后退。

    突然的杀机,让胡狼下意识的作出逃跑反应。

    它来不及思考为什么它在洞穴外磨蹭了那么久,故意搞出动静,洞穴里面的动物愣是不出来。

    偏偏等它进入洞穴的时候动手,来偷袭它!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沉闷的脚步声。

    刘畅一击不中,启动V5发动机,追击胡狼。

    胡狼那堪比瞬间移动的速度太快了,哪怕刘畅进入潜能爆发状态,躲在阴影处打偷袭,也没能一击必杀。

    如果换做野狗或者鬣狗,刘畅有必中的信心。

    唰唰唰!

    胡狼飞快的跑出洞穴。

    在它身后。

    咚咚咚!

    刘畅发足狂奔,身躯如同狂飙的小汽车。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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