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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34章 白披风黑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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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獠牙重复的撞击,在大树上挖出一个明显的坑洞。

    刘畅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停止獠牙撞击训练,朝着原疣猪领地内发现的第二处白蚁巢穴小跑过去。

    疣老汉带着族群拓展的新领地上,第三处和第四处白蚁巢穴,都让刘畅嚯嚯了个干净。

    如今只剩第二处白蚁巢穴,能够给他提供稳定的丰富营养。

    好在他如今的狩猎技能有了很大的进步,能够为他提供一部分肉食供应。

    刘畅听到草丛中的声音,便能猜到是什么动物类型发出的动静。

    分析出对方有多大,体型如何,速度快慢等等信息。

    这些信息都是刘畅在狩猎过程中,根据实地经验,自行积累的宝贵知识。

    前往白蚁巢穴的路上,刘畅奔跑的速度并不快。

    小跑的同时,暗暗留意身边的其他动物。

    如果遇到了小型动物,刘畅不介意拿对方打打牙祭。

    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一只蹄兔在草丛间蹦?,欢快的吃着鲜嫩的青草。

    偶尔它会抬起头,警惕的看着周围。

    食草动物在地面上,对食肉动物的提防是本能。

    咚咚咚!

    忽然。

    蹄兔听到咚咚的声响。

    它心里害怕,朝着草丛中钻去,企图逃命。

    声音越来越近。

    猛地一个灰黑健壮的身影冲了出来。

    他脸上有着两对如同短匕一般的獠牙,身上肌肉块分明,仿佛钢铁浇筑而成,背脊上的鬃毛随风飘荡,屁股后面的5G小天线左右摇摆,有种说不出的飘逸姿态。

    蹄兔更加害怕,不再隐藏自己的踪迹,奋力蹦?。

    呼!

    蹄兔耳边听到一阵呼呼风声,紧接着它的身躯被獠牙穿透,没等它吱吱叫出声,一张大脸携带凶猛的力量,撞在它的身上。

    砰的一声。

    蹄兔飞出去七八米远,重重的砸在地上。

    抽搐了几下,便再无声息。

    刘畅高兴的哼哼,放慢速度,朝着蹄兔落地的方向悠闲走去。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用自己的獠牙挖土,并且在树干上印上标记,训练自己使用獠牙的精准度。

    如今牛刀小试,果然成效斐然。

    一个甩头轻松击杀蹄兔。

    简简单单又一餐!

    要不是他用力太猛,完全可以控制力度,在獠牙穿透蹄兔之后,顺势把蹄兔挂在自己的獠牙上。

    如果刘畅对獠牙的使用能够达到那种程度,如同人用斧头将一块豆腐切割成一块豆腐丝一般。

    可谓是举重若轻,收发自如。

    即便是现在这样,能够用獠牙精准穿透猎物,对刘畅来说也足够了。

    吃完蹄兔肉,刘畅来到第二处白蚁巢穴前继续进食。

    他现在的食物供应,狩猎的收获大概占四成,白蚁贡献六成。

    不同于对第三处以及第四处白蚁巢穴的涸泽而渔,刘畅并不想破坏第二处白蚁巢穴,希望白蚁供应能够细水长流一些。

    所以他努力捕猎,减少对白蚁的摄取,尽量延缓白蚁巢穴的消亡速度。

    等到他捕猎获得的食物,能够完全满足自己成长需求。

    白蚁巢穴便可有可无。

    那时候再摧毁这处白蚁巢穴,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吃着白蚁,刘畅想着自己的事。

    经过半个月的发育,他的体型再次庞大了一圈。

    虽然还比不上铁蛋翠花这类亚成年疣猪,但也相差不远。

    体型增长,也意味着刘畅对于肉食的需求变大。

    倒不是说刘畅不能啃青草,啃青草会影响他快速发育的计划。

    所以他只能努力开源。

    疣老汉离开疣猪族群的坏处开始显现,有一些新的邻居进入了疣猪的领地。

    疣猪妈妈主动避让,以疣猪族群最开始的领地为界限,带领儿女团觅食。

    至于疣老汉在族群时开拓的领地,疣猪妈妈通通放弃。

    刘畅觉得疣猪妈妈的做法非常对。

    存地失人,人地皆失。

    失地留人,人地皆留。

    要是为了领地去拼命,导致族群成员减员,那才是最愚蠢的做法。

    在大草原上,活下去才是唯一的验证条件。

    刘畅也决定在今天,正式撤离新领地。

    首先他得重新找一处树林,继续自己的獠牙专精训练计划。

    其次……刘畅决定为自己打造藏身的洞穴。

    他有开拓族群洞穴的经验,给自己打造洞穴,是顺势而行的事。

    独自打造洞穴,速度比较慢。

    距离雨季结束还有两个月。

    刘畅倒也不是很着急。

    确定了接下来的任务,刘畅吃饱之后立即行动。

    挑选一处适合他的训练场地并不难。

    在刘畅的记忆里,疣猪领地内有好几处树林。

    他考虑的是选择一处树林,并且在树林边上打造一处洞穴。

    他脑海中浮现疣猪领地的地图,很快挑选到适合的位置。

    位于族群洞穴正东方五百米左右的那处树林,是他的理想之所。

    确定位置后,刘畅朝着脑海中的方向小跑过去。

    他的赶路速度故意放慢,都是小跑。

    要是半路上遇到不开眼的家伙,那便结果对方,开个荤。

    可惜今天刘畅的运气似乎不怎么好。

    路上没有碰到一只小动物。

    ‘领地范围缩水了,狩猎只会更难,啧。

    刘畅咧了咧嘴,对眼前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更大的领地自然会把更多的动物包括进去。

    然而扩张领地需要极为强大的武力。

    以他如今的状态,还差得远。

    来到树林前,刘畅照例用鼻子在泥土上蹭了蹭,正当他准备抬起头时。

    忽然。

    一道咔咔咔的连续声音在刘畅耳边响起。

    像是折扇打开或者大门打开发出的那种咔咔声。

    ‘嗯?看来我今天运气不错。

    听到这道声音,刘畅眼睛微亮。

    他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是谁。

    大草原乱不乱,平头哥说了算!

    平头哥的学名叫做蜜獾,白披风,黑西装,长相颇为威风。

    成年蜜獾不过二十斤左右,是杂食性动物,最喜欢上树偷蜂蜜,偶尔也会捕食鸟类或者蛇类。+

    让平头哥在大草原闯下偌大名声的,不是它战斗力有多强悍,而是这厮悍不畏死的性格。

    虽然平头哥长的小,但它胆子大啊。

    刘畅做动物世界视频的时候,经常看到小小的平头哥和肛肠科主任鬣狗叫板,甚至冲到雄狮面前呜呜轩轩。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平头哥咋呼完,还能全身而退。

    在大草原上敢在鬣狗和雄狮面前装逼的动物,屈指可数。

    装完逼还能够全身而退的动物,唯有平头哥和疣猪蓬蓬。

    和疣猪蓬蓬不同,疣猪大部分时候是因为视力不好,往往自己都没注意到,就跑到了狮子或者鬣狗面前,属于被动装逼。

    平头哥则不然,它纯粹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喜欢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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