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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三流学渣的疯神路 > 第82章 小镇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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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医生看着皇甫若曦,似乎欲言又止,那表情大概跟内科医生看出了恶性肿瘤时的表情差不多,说话的内容却不一样,“他没伤!”

    这话一出,皇甫若曦枪管子从病人嘴里拔了出来顶在了医生胸口:“他明明被一枪打断了骨头,你看他胸口的伤……!”

    说着,皇甫若曦突然说不下去了,叶帆胸口只有淡淡的紫印,跟刚挨了一枪时的一片青紫完全不一样,要不是无影灯的原因,胸口那淡紫色怕是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叶帆也是大奇,忙说:“医生,真不是骗你,我胸口挨了两枪,摸一下能疼死人!”叶帆说着,拉医生的手摁自己的胸口,这一下必须得摁,否则皇甫若曦弄不好会以为自己诈伤。

    他作好了尖叫的准备,哪想医生戴着手套的手摁在他胸口,除了一丝冰凉外没有任何感觉。

    我伤好这么快么?叶帆有点不也相信,自己重重的在自己胸口捶了一拳,我操,真特么没多疼,可前天晚上自己可是试过的,摁一下明显能够感觉胸口第二根骨头会往下陷,百分百的骨头断了,伤筋断骨100天,可自己这才两天就痊愈了?

    皇甫若曦皱着眉头,忍不住上前也要验证一下,绝美的脸蛋上也闪出一丝疑惑,惊讶之下看叶帆便有些惊讶,末了来了一句:“你吃什么长大的?”

    显然她也有些纳闷,叶帆这伤好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

    没伤这医院当然一分钟点也不愿意多待,三个人立即撤离,看着离去的身影,医生拿起了电话拨一个电话出去:“史密斯警长,我要报警,镇上来了三个持枪的强盗,不过,他们或许是从哪个疯人院里出来的!”

    小镇上人口不多,治安良好,警察机构很简单,除了史密斯警长,只有两个警员在这里维持治安,事实上镇警察局就是史密斯警长的家,他挂断了电话也不招呼手底下的人,自己出警,毕竟现在是晚上,非办公时间给警察们付加班费是很大一笔开销。

    史密斯警长今年50岁,在这个镇子干了十年,他是个单纯的红脖子,从来没想过自己升个官什么的,毕竟这里才是他的家,他的地盘,他的王国,他绝对不许有任何人打扰这里的平静。

    他也不穿警服,只戴一顶牛仔帽,光着膀子出门,身上的肌肉盘根错结,满是伤疤。这是他维持一镇治安十年的功勋章,比总统的勋章还要珍贵,镇子靠近死亡谷,经常有游客前来,强盗们也不少,但没人能够在他手底下讨得了好去,这次也不会例外。

    史密斯警长带着他心爱的柯尔特蟒蛇左轮手枪,这是一把早已经停立产多年的手枪,他用起码有20年,不过击发次数不超过1000发,绝大多数时候还是他外出散心杀兔子时候开的枪口径的马格南手枪子弹,威力异常强悍,充满了西部牛仔的气息,令人信服的可靠性和比赛级的精准性,一直是史密斯警长的最爱,他为此而拒绝任何半自动或全自动手枪。

    警长发动了自己的福特皮卡,车里还有一支双猎枪,给他的执法上了双保险。

    福特皮卡开出了警局,向诊所那边驶去,他开的并不快,刚出了警察局没多远,远远一辆皮卡车呼啸着冲了出来,在他还没有完全反应的时候,对方跟警长擦身而过,然后一路冲出镇子,上了镇公路向南飞驰。

    该死,警长立即掉头,他认识那辆皮卡车,那是死谷里老皮尔斯的座驾。那车的年龄比他的警龄还要长,这车断不会在这个点上出现的镇子里,恐怕老皮尔斯已经出事了。

    他一边追逐,一边跟皮尔斯打电话,果然那边没人接。史密斯警长怒气横生,这是一帮悍匪,亚当斯医生说他们是疯子,恐怕不会错,肯定是从死谷那边穿横穿过来,然后推抢劫了老皮尔斯,又到亚当斯医生那里看病。

    横穿死谷,那是只有疯子才会干的事情,史密斯警长感觉自己肾上腺素快速飚升,自从沙漠行动结束后他退役,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以为平静的小镇生活磨光了他的热情,但显然没有。

    他开的是一辆四轮驰动的卡车,在西部的荒漠地带,这才是真正可以称得上叫车的东西,底盘高马力足,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哪怕是陷在沙漠深处的流沙里,也能够靠着强大的动力爬出来,这是史密斯警长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沙漠公路上狂奔,没多久,就能够看到前边皮卡车的影子,那是日本猴子生产的丰田皮卡,在史密斯眼里就是个玩具。老皮尔斯却很爱它,说温柔得像他死去十年的珍妮,那时候他刚到镇上当警长,老实说,珍妮还不如自己的福特温柔呢。

    十几分钟之后,史密斯已经能够靠着车灯清楚的看到皮卡车的尾巴,老皮尔斯的最爱对于史密斯而言无足轻得,他将柯尔特蟒蛇插回枪套,一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摇下车窗,然后将双筒猎枪对准了丰田皮卡的车屁股直接开枪。

    轰然声中,皮卡车被轰掉了半个尾巴,车身一斜,直接翻下了沙砾路面,冲进边上的深坑。

    史密斯得意一笑,他老早就说过,老皮尔斯的丰田皮卡中看不中用,而且它也太老了些,在紧急情况下最容易发生转向异常,所以他这一枪不在伤人,而在是威慑,果然,劫匪们在心急之下急转向,丰田立即失控了侧翻了。

    史密斯跳下车来,左手扛着双筒猎枪,右手举走柯尔特蟒蛇,大踏步向前走到了丰田跟前,里边一点动静也没有,史密斯想劫匪大概是给摔晕了,于是他大声喝道:“里边有人么?”

    回应他的不是人,而是枪,史密斯也没弄清楚这枪是从哪发射的,总之第一枪,打掉了他的牛仔帽,第二枪打弯了掉了他的双筒猎枪,对方没有发第三枪,因为史密斯警长很识实务的举起了他的双手,手指一颤,那支柯尔特左轮掉在了沙地上。

    史密斯警官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还拿着枪的话,第三枪打的就不是他的左轮,而是他的脑袋。他不怕死,但命只有一条他是清楚的。

    “法克!”史密斯警长看到侧翻的车底下爬出一个女人,他有点不能忍了,自己向个女人投降,而且隐约好像还是个亚洲女人。

    不过等他看到叶帆跟贝斯特的时候,心里片是平复了许多,对方三个人自己一个人,除了稍有些大意之外,自己输的不丢人。

    “你们是什么人,到我的镇子里干什么?”史密斯警长大怒,他不怒自威,怒的时候威风,审讯那些小偷小犯大声习惯了,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俘虏。

    那个亚洲女人走上前来,手电晃的史密斯警长眼花,对方厌恶的瞅了一眼他满身上枪伤和浓密如野兽般的胸毛,目光落在了自己腰间,警长一低头,看到了自己的警徽。

    “车不错!”那女人看了看史密斯身后的福特皮卡。

    “想都别想!”史密斯怒了,要了他的福特那比要了他的命还不可接受,他是警长啊,就开了一枪车就被别人抢了,自己哪有脸还回镇子,哪有脸面见视自己如英雄的小镇父老和老男孩酒吧的科琳特?

    “带上他么!”皇甫若曦回头问叶帆。

    虽然语气很不耐烦,但这是第一次主动向叶帆征求意见,刹那间让叶帆有些爱宠若惊。他心里清楚,自己跟皇甫若曦第一次闹翻,就是因为他不肯跟警察驳火,杀警察触碰了他的底线,对方虽然面向凶狠,满身枪伤,但腰里有警徽。

    这算是变相的向叶帆妥协。

    “带个警察好像也不错,省很多麻烦!”叶帆说,杀了警察当然不行,放了他会招惹来更多警察更不行,带着倒也算不错,几个人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熟悉,谁知道前边还有没有什么可怕的荒漠之类,有个向导方便多了。

    “让他穿上衣服!”皇甫若曦一脸的厌恶。

    十分钟后,史密斯警官好像重三十年前的中东伊拉克战场,当然只是略有回味而已,身上这套迷彩服早不是当年的款式,且底下啥都不穿,感觉怪怪的,但这已经够好了,毕竟人没死,不过当个俘虏罢了,对于美国士兵而言,当俘虏不丢人,他有好多同伴当年在伊拉克被俘虏过,但后来有一个家伙居然还当上了上校,在十几年前重回伊拉克。

    就是不知道这帮劫匪会不会遵守日内瓦公约。

    至少现在他的待遇还不差,双手虽然被绑着,但没被塞到外边的车厢里。跟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坐在后排,他看那小子不大像是坏人,八成是被劫匪一起绑架杰的,但显然又觉得不见得,那小子给他的感觉有些怪,说不清怪在哪里。喜欢三流学渣的疯神路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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