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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普通长安人会把话说的很硬,不像吵架都是吵架了。
云初觉得这个女人说的话很有道理,直到现在,自己跟娜哈两个的衣服都是在胡乱穿的,云初内裤只有两条,分给娜哈一条当短裤穿,他就只剩下一条内裤了,这非常的糟糕。
过了乌鞘岭,就算是进入了陇西李氏的发祥地了,听丁大有说,进入了陇西,就算是普通的农夫,最好也不要惹,说不准是当今当皇帝的李氏家族族长的某一位长辈。
自古以来皇族就是不讲理的代表,全天下都是人家家族的,不讲理也能理解。
自己跟娜哈两个人的衣服穿的胡不胡,汉不汉的,别让人家给挑出理来就麻烦了。
当然了,这??女人欺负他们兄妹年纪小,觉得可以利用一下,这让云初有些不喜欢。
所以,就把另外一袋子铜钱丢给了另外一个罪妇,准许她跟着小厮去绸布庄采购。
这个罪妇瞅着远去的小厮跟同伴,很是惋惜……
院子里有很好的厨房跟锅灶,云初对于进自己跟娜哈嘴巴的东西从不假外人之手。
所以他只用了片刻时间,就做好了两大碗荷包蛋,一下子就把厨房里的六个鸡蛋给用光了。
荷包蛋泡馕饼,就是云初跟娜哈两人的早饭。
唐人吃饭的地方是跟茶几差不多高的矮几,吃饭的时候还要跪坐,这非常的痛苦。
云初跟娜哈两个却没有跪坐的习惯,一个摊开腿坐在羊毛垫子上,另一个则端着碗到处转悠着吃。
可能是伺候他们吃饭的那个罪妇眼中对鸡蛋的渴望过于热烈。
娜哈用筷子扎着一个荷包蛋送到那个罪妇面前道:“给你,吃!”
罪妇大吃一惊,惊恐的跪在地上磕头。
云初皱眉道:“去拿一个空碗,小娘子给你的,你就吃,只是别碰她的碗筷就好。”
罪妇战战兢兢地取来了一个破碗,娜哈将筷子上的荷包蛋抖到罪妇的碗里,还贴心的往破碗里倒了一些鸡蛋汤,又从矮几上扯下老大一块馕饼丢在罪妇的破碗里。
高高在上的面对这些罪妇,这是一种入乡随俗的行为。对云初跟娜哈这两个新到大唐的人来说,是一种非常正确且谨慎的行为。
云初不知道对这些可怜人释放善意,会不会给他跟哪哈来带什么危险。
这个世界不是他所熟悉的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罪不及家人,这是律法底线之一。
在大唐不是这样的,云初从文书上看到了很多的判例,一个人犯错,杀全家是基本操作,一个人犯错杀几十家亲戚也不是没有。
夷三族,诛九族……
罪妇贪婪地吃着碗里的馕饼,不过,她没有用手抓,而是用两根乌黑发亮的筷子吃。
等云初吃完饭,就把目光落在娜哈的身上,还抱着她的脑袋仔细嗅嗅,娜哈知道哥哥要干什么,惨叫一声转身就跑。
云初一个健步就追上了娜哈,将她抱起来,对刚刚吃完东西的罪妇们道:“准备热水给她好好的额洗洗澡。”
剩余的三个罪妇,早就准备好了热水,瞅着云初粗野的扯掉娜哈的衣衫就要丢澡盆里。
一个罪妇小心的上前道:“郎君,对小娘子不该这样的。”
云初瞅瞅跟蛆一样在他怀里挣扎的娜哈,又看看罪妇道:“你有法子?”
罪妇脸上流露出一丝回忆的神情,低声道:“您要让小娘子自己喜欢上沐浴才成。
再说了,小娘子已经大了,郎君应该回避。也不能随便扯掉小娘子的衣衫,这对小娘子的闺誉不好。”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这个罪妇的话说的很有道理,就把光溜溜的娜哈放进罪妇怀里,瞅着罪妇的眼睛道:“云娜是我的妹子,亲妹子。”
说完话,就把从西域带来的澡豆,香料等洗澡的物事放下,就离开了洗澡的地方。
不得不说,在照顾小孩子,尤其是小女孩子这方面来说,男人真的不怎么成。
趁着娜哈在洗澡的时候,云初再一次来到了刺史府衙门寻找法曹郭明义。
这一次云初向法曹阐述了自己需要尽早离开姑臧城去长安入学四门学的理由。
希望昨夜城外的案子能够让他早点脱身,毕竟,他只是一个过客,不是贼人。
郭明义也认为云初一个前程远大的少年官员,不可能与昨夜的仇杀有关,但是呢,想要立刻离开姑臧城没有可能。
无论如何,他也必须等到出城追击那些胡人,贼人的将士们回来,才能离开。
出门的时候,云初很是沮丧,袖子里的一枚金判没有送出去,也就证明自己真的不能立刻离开。
这才是真正的进退两难。
老猴子跑了,丁大有还在甘州,他不想一个人带着两千两黄金翻越乌鞘岭。
大唐过境之内也是有盗贼的!
回到馆驿,娜哈脑袋上顶着两个大包子跑过来,还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胳膊,让哥哥闻闻她现在是不是香香的,云初闻了一下,果然是香香的。
这孩子不仅仅身上香香的,就连皴裂的脸蛋也好像变得平整了好多。
云初瞅瞅仅仅跟着娜哈的罪妇们,就丢出一袋子铜钱道:“做的不错。”
罪妇们接过钱袋子,千恩万谢的退了出去。
怎么回长安现在是一个大问题,云初开始后悔没有把金子托付给程处默了。
不过,金子在他看来不怎么重要,在大唐,云初有的是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勇气。
相反,娜哈跟他的两条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真的该好好地想一下该如何保护好这两条小命了。
单人匹马走一遭?
丁大有勇悍无双的形象还在激励着他,这让他面对危险的时候还能保持从容,并相信自己可以从万军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这是身为一个唐人,特别是一个军人必须拥有的血性,如今,大唐就靠这东西东征北讨,捍卫大唐的赫赫神威呢。
如果真的是单人的话,云初不缺少这样的勇气,问题是带上娜哈之后,他就不愿意做这种鲁莽的尝试了。
娜哈靠在门边,偷偷地瞅门外屋檐下正在给他们缝制衣服的罪妇们。
那个头发花白的罪妇悄悄地朝娜哈招招手,娜哈就扭扭捏捏的磨蹭过去了。
云初瞄了一眼并不在意,这孩子在部族里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朋友,跟着自己之后就更加的没有玩伴了,现在,她想跟那个罪妇说说话,看她们如何做衣服也是应该的。
穷极无聊之下,云初的目光落在了书架上的书本,随手拿了一本发现是一本《隋书》》
看看封面,上面的编修是魏征,魏征的名字下边分别是——颜师古、孔颖达与许敬宗。
每一个参与编修的人都是声名赫赫的家伙,云初就慢慢的翻看这部《隋书》。
总体上,《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
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
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于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
然而,云初感兴趣的不是这些政治部分,因为隋朝的很多律法与制度,以及人情往来与大唐迥然不同,基本上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
相比政治而言,他对书里面编纂的奇人异事以及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更加感兴趣一些。
不知不觉,云初就看到了一个叫做麦铁杖的人的名字,这家伙是一个邮递员,跑的非常快,曾经有“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的记录,不仅仅如此,这家伙还有从京城夜送诏书到徐州,“夜至旦还”的伟大记录。
从长安到徐州?还他娘的夜至旦还?
长安,徐州这两个地方云初都不怎么陌生,所以,在脑子里算计了一下,就对这本《隋书》没有太大的信任感了。
因为他上一次从西安去徐州是开车去的,车开的飞快,跑的大部分路段还是高速,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跑了九百公里的路。
夜至旦还?扯什么蛋呢?
就在云初准备把这本记录着魏征污点的书放回去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突然跳出来驿足这两个字。
没错,驿足就是大唐的邮递员,他们常年奔走在大路上,为朝廷,或者为富贵人家传递一些信件,以及轻便的物体。
这些人不但熟悉路况,更加熟悉道路上的各种势力,再加上这些人的武力都不差……刚才听马龟说,东城驿站里就养着不少这样的人。
于是云初就再一次出现在了马龟的办公室。
不得不说,马龟这个家伙的身家应该远不是云初看到的那么一点,仅仅是他办公室架子上放置的各种货物小样,云初就明白了,这家伙的买卖做的非常大。
“哦,郎君想要雇佣驿足,为郎君跑腿吗?”
云初笑道:“是帮我送一批货去长安。”
马龟大笑道:“这简单,某家这就去把驿足头目唤来就是了。”
云初按住马龟的手道:“马兄,小弟的这批货包括小弟与小妹。”
马龟皱皱眉头道:“这就难了呀。”
云初道:“这有何难呢,送人与送货应该没有区别吧?”
马龟皮笑肉不笑的道:“区别很大。”
云初轻佻的挑挑眉毛道:“财货上的差别吗?”
马龟为难的道:“如果郎君要回长安,可以在姑臧招募一些武士就可以了,用不着这些驿足,费用也少。”
云初叹口气道:“我不是没有想过去招募一些武士,去了集市看过之后发现,那些人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你觉得这样的人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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