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麻豆小说]
https://www.madou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一点儿也不。
它的皮肉松弛有度,并且有一层细鳞。
十分坚韧。
注意这个韧字。
铳子是很难打破它的防身的。
看起来庞大的躯体,也意外的十分灵活。
最关键蛇的牙爪都是有毒的。
只要被抓到,咬到,都意味着麻烦。
可能体质,也可能时间上的原因,就救不过来了。
人会在剧毒下,血液变成几乎透明的颜色,如此凄惨的死掉。
原以为会很麻烦。
但用上了小铳炮也没有立刻打死,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
不过对于于和而言就太简单了。
一个轻功提纵术。
这在江湖上很普遍的。
江湖有一个草帮,门中都是擅长轻功的高手,讲究的就是这高来高去的功夫。
从高处,楼上,二三层的楼上,跳到了一张皮鼓之上,也能做到落地无声。
于和的轻功,不敢说和他剑法一样天下第一,那也是往前数的角色。
他飞纵到大地巨蜥的头上。
玉剑往下。
轻轻插入。
手握剑把,转一个圈。
就把巨蜥的脑门子给挖出来一个圆圆的大洞。
好端端一头大地巨蜥,就如此轻描淡写的死在了于和的新剑之下。
贝恩斯大喜过望。
虽然说这是于和打下来的猎物,但他可以给钱嘛。
有了这一头世上稀少的大地巨蜥,他也可以往内回一下血了。
而于和也的确是缺钱,一笔光洋就把他打发了。
是的。
在贝恩斯眼里,区区光洋是不算什么的。
光洋是不足质的银币而已。
里面的银最多三到五成。
原先有七成的。
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新朝的光洋就是三成。
因此很多地方仍然使用老钱。
老版的银洋是七成银。
老百姓把它剪成一半来使用。
即便是一半,加上一些许的磨损,也仍然比新朝的光洋用料十足。
光洋,光洋,听名字就知道啦。
抛光不错,用料不足。
或者说用料不足,抛光来补。
所以贝恩斯赚到的光洋要么是兑换掉,要么是尽快的花掉。
于和哪里知道这个,换了五百光洋,整个人都是笑着的。
他一向注意形象,经常是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现在却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下了山。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一边到处联系买家。
买家没来,但来了另一波人。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
他们是军队。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
约翰逊上校。
勒斯许王家上校。
响当当的名头啊。
坦白说,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
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
可现在呢?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
一看就知道。
这是吃了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
应该是两千人马,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
“天呐,你经历了什么?”
“有酒,才有故事。”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
也不算开玩笑吧,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也会前途尽毁。此生后半段的岁月,成为一个酒鬼,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是最好的下场了。
要知道,他可是上校。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
这不仅仅是他,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
也许,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要有一个说法。
贝恩斯想了下,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就说了他的故事。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就跑到了高原冒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
英雄王撒卡,高原象雄部之主,整个高原的王,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
他战败蛇国,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称雄于一世。
金边,甚至很多小国,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
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
他炽念如狂,再也忍不住了,就纠集二千兵马,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
整个高原,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
当然,这些武器落后,战术落后,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
他喝着红酒,吃着牛肉,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发挥,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
很快,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
这些石堡,是高原部族的城堡。
在过去,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
最离谱的,是三百对两万。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
可是这一次,石堡也没用。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他们直接断水断粮。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结局已定。
按理来说,这仗算是打赢了。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那些老爷,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
他开始杀人。
滥杀无辜的杀。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中土人,高原人,都统统不是人,都是野蛮土着,和畜生一样,想杀就杀喽。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
她站了出来,给约翰逊上校带路。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
在云龙雪山,她引颈高歌。
歌声不出意外引发了雪崩。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
他们回到山下,把所有人聚集起来,不过二三十人。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
可这么点人,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
正好,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就匆匆来了。
然后,就是谈生意。
“我需要一些材料,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唐基街会发落我的,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终此一生,不,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想升官发财了,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我已经打算好了,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些样本,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也许能当个作家,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
这是一种话术。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
不如先小要一点,再要一点,一点点的增加,最后什么都有了。
就像那个钉子汤的故事一样。
毫无疑问。
贝恩斯也是人精。
精得一批。
他哪里听不出约翰逊上校的意思。
同时他也隐隐听出了这个坏种的意思。
这家伙,是想把自己的手下给卖一个好价钱。
他知道,或者说他看出来了。
贝恩斯面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手不足。
这也难怪。
原本贝恩斯人手是差不多足的。
但第一次没损失什么,可第二次硬生生给诡异少女缠上了,自相残杀下死了一半多的人。搞得贝恩斯对自己人数的不足而感到为难。
他深知在中土这样的地方,本地人大多是信不过的。
你怎么信?
他们,这些本地人,和西极人的样貌,就区分出了两条线。
仅是面貌上的不一样就让一方不可能去相信另一方。
对贝恩斯来说,本地人不是自己人。
对于本地人来说,贝恩斯他们也是毫无意外的是外人。
一个外人二字,道明一切,双方是不可能交心的。
所以人手损失严重的贝恩斯缺人。
他不是没人。
但急切间想要从外国调人进来,需要时间。最快也是需要个把月的。不可能说我一叫人就来,一个星期人就来了。
没那么快。
这其中的坐车,转车,甚至坐船,都是需要时间的。
在急切间,没法子。
而约翰逊上校的手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人手
。
虽然,曾经两千多的勒斯许军队几乎全军覆没。
但也不是一丁点人都没有剩下。
约翰逊上校仍然是在上云龙雪山时,留下了一小部分人。
看守他们的营盘,准备火种,方便从山上下来的人立刻可以烤火。
其中也有一部分辎重。
军火,军粮,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