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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伙怎么还不来?”
“该不会昨晚没回去吧?”克劳迪漫不经心地说道。
老金忍不住腹诽:还不是你昨天非要丢下他不管的!
“有可能。”
老金心想,柯布森该不会昨晚醉倒在路边,然后被杀人越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至于。现在可是节日,教会方面加强了治安管理,就连凌晨时分都有圣骑士在巡逻。
而且,以异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们才不会把罪犯交给城防队呢,不当场打死就不错了。在圣骑士眼里,罪犯和魔物没什么区别,都该死!
那些疯子估计觉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么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狱肯定是板上钉钉了。
“那、那个……蛮子……”
就在老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转头一看,只见柯布森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这家伙明显还没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样子。
“抱歉久等了,我们出发吧……”
“早啊,你没事吧?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啊?”老金问道。
说什么农民的儿子,酒量也不过如此嘛。
“没事……区区亡灵而已。”
“你现在的样子跟亡灵也没什么区别了,你个白痴!”
“嘿嘿嘿……稍微活动一下就好了。”
看柯布森的样子,昨晚应该是回家睡觉了。既然如此,今天就还是三人小队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摊位帮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刷怪了。
“走吧,我们出发!”
于是,三人小队再次踏上了征程。虽然柯布森看起来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个能单刷僵尸和骷髅的E级冒险者,应该不会拖后腿。更何况还有克劳迪在呢,他们三个联手,今天的收获应该不会比昨天差。
“老金,我们换条路走吧?”克劳迪提议道。
“换路?”
“总是走同一条路,估计也刷不出什么好东西了。我们去开拓新地图吧!”
“嗯,有道理,那就换条路。”
老金觉得克劳迪说得对,于是他们选择了一条与以往不同的路线。昨天他们还遭遇了幽灵,那些家伙油盐不进,杀掉也不给奖励,还是避开为妙。
幽灵的栖息地,能不去就尽量别去。
“这条路上的情况也差不多嘛。”
“全是苍蝇……真讨厌虫子。”
虽然换了条路,但这里的景象和之前也没什么区别。
无头的僵尸尸体和腐烂的骷髅骨架随处可见,这里显然也被饥渴的冒险者们扫荡过无数遍了。那些曾经充满活力、欢快地歌颂着死亡的亡灵,如今早已化作尘土。
这样下去,达兰特币越来越难赚了啊……
——嗷呜——
——嗷呜——
好在,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终于发现了目标——两只并排游荡的僵尸。
“运气不错,有两头。”
柯布森拔出长剑,迎了上去。那两只僵尸步履蹒跚,动作迟缓,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只见他手起刀落,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其中一只僵尸的脑袋。说真的,僵尸的战斗力还不如醉汉。
——咕噜噜,咚。
老金也干净利落地砍掉另一只僵尸的脑袋,捡起地上的头颅,塞进了麻袋里。柯布森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说道:
“感觉身体开始恢复了。”
“那就好。”
“我现在状态正佳,就算来个食尸鬼也不怕!”
“食尸鬼?”
食尸鬼是一种稀有的亡灵,击杀后可以获得高达5达兰特币的奖励,堪称移动的宝箱。
与那些腐烂不堪的低级亡灵不同,食尸鬼的肌肉组织还保持着活性。它们会通过吞噬人肉来修复自己腐烂的身体,是名副其实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们的肉体就会逐渐腐烂,所以它们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
据说,人类在受到某种诅咒后,死后就会变成食尸鬼,但具体是怎么回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只知道,食尸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们的脑子里除了杀戮和食人之外,估计也没别的想法了。
据说食尸鬼非常危险,老金也不想遇到它们。就算一头食尸鬼能换5达兰特,他也宁愿去杀五只僵尸。
“克劳迪,你见过食尸鬼吗?”
“听说过,但没见过。其实我也是来这里之后才第一次见到僵尸,以前在舒尔迪克,除了骷髅和木乃伊之外,就没有别的亡灵了。”
“是吗?也是,阳光那么强烈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亡灵生存。僵尸估计会被晒成肉干吧。”
“嗯,应该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昨天还随处可见的亡灵,今天却销声匿迹了。生态平衡这是要崩塌的节奏啊。要是亡灵都死光了,那节日也该结束了。看来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多赚点达兰特币才行。
“我们往深处走吧,人迹罕至的地方肯定还有漏网之鱼。只要找到那种没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灵。”柯布森提议道。
“嗯,有道理。”
老金决定听从柯布森的建议,把寻找猎物的工作交给了他。反正谁带路都一样。柯布森信心满满地拨开灌木丛,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这副轻车熟路的样子,老金对这次行动充满了期待。
就这样,他们又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了一片人迹罕至的山脚下。
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这里居然连一只亡灵都没有。
“我说,柯布森,你有没有想过,亡灵一般都会追逐活人?”老金突然问道。
“是啊。”
“那我们来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得到亡灵?”
“……”
柯布森无言以对。
老金转头看向克劳迪。
“白痴。”
真是的,居然忘了这茬!
他们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么多亡灵,是因为那里虽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烟。而这里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岭,怎么可能会有亡灵出没呢?克劳迪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
“不过来都来了,就随便看看吧。我们也没来过这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呢。先找找看有没有路,跟我来吧,我应该比你们更擅长找路。”
“好吧……”
“抱歉……”
虽然他们深入山区,但这里毕竟离城市不远,应该会有山路才对。
三人开启野兽直觉,开始搜寻山路的踪迹。然而,克劳迪是沙漠出身,对山地环境并不熟悉;柯布森处于宿醉状态,晕晕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说了,方向感极差。
“我靠,这到底是哪啊?”
“不知道……”
“不清楚。”
结果,他们很光荣地迷路了。克劳迪这个信誓旦旦带路的家伙,把他们带进了沟里。老金注意到,克劳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来,显然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不好意思。
算了,反正大概方向还是知道的……今天估计是赚不到钱了。
“克劳迪,你这是搞什么飞机啊?”
“……你、你们看那边!”
克劳迪涨红了脸,指着一个方向。她似乎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羞愧,所以急于转移话题。老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
——呼哧,呼哧。
那是一只木乃伊,说白了就是一具缠满绷带的干尸,除了会走路之外,和普通的干尸没什么区别。
和穿着破烂衣服的僵尸相比,木乃伊最大的特点就是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
“是木乃伊。”
“看吧,我就说能找到吧。”
“不过只有一只啊,克劳迪小姐。”
“……”
那只木乃伊的绷带被树枝勾住了,动弹不得,看起来可怜兮兮的。虽然有点可怜,但该杀还得杀。三人慢慢地靠近了那只木乃伊。
——呼哧!呼哧!
木乃伊看到他们后,顿时发出愤怒的吼叫,挥舞着双手,试图攻击他们。然而,它的绷带被缠得死死的,根本无法移动半步。
“真是个废物。”
老金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木乃伊的脑袋,捡起来塞进了麻袋里。看样子,这只木乃伊应该是在移动的过程中不小心被树枝勾住,然后落单了。
“这里别说人了,连个亡灵都没有。”柯布森叹了口气,说道。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但由于树木茂密,所以并不觉得热。
“我们下山吧,这里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发现了。”
“亡灵都灭绝了。”
看来这次的狩猎计划要泡汤了。现在下山,或许还能赶上晚市,多少赚点辛苦钱。
于是,三人决定打道回府。这片山区的构造比较特殊,只要往下走,就能走出山区。
走在老金身边的克劳迪小声说道:
“……如果这里是沙漠就好了。”
“没事,谁都有迷路的时候。”
然而,这里不是沙漠。
谁都有犯迷糊的时候,老金也没打算责怪克劳迪。
他们又往下走了一段距离,感觉再翻过一座山头就能看到城市了。
老金正打算休息一下,克劳迪突然拉住了他的胳膊。
“老金,等等,让柯布森也停下。”
“嗯?喂,柯布森,先别走了!”
“怎么了?”
老金不知道克劳迪要干什么,于是叫住了柯布森。等柯布森走近后,克劳迪环顾四周,压低声音说道:
“我感觉到附近有人。”
“有人?”
难道还有其他冒险者?
——锵!
老金不敢大意,立刻拔出了长剑。克劳迪见状,赞许地点了点头。在野外,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做好战斗准备。毕竟,这个世界可是充满了杀人越货的强盗和山贼。
柯布森也拔出长剑,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一、二、三……六个?哼,数量还行……”
克劳迪低声自语道。
希望只是普通的冒险者吧,老金可不想在节日当天见血。三人躲到一棵大树后面,背靠着树干,屏息凝神地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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