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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小说 > 史上第一豪横 > 第379章 情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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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了,懂了。”

    薛长峰连连点头:“主公放心,如果罗马国真的来犯,我一定血战沙场,以报主公知遇之恩!”

    叶坤抱拳:“有薛将军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对于罗马,叶坤一直都很放心。

    以现在的物质条件,丫的根本就打不过来!

    打过来,他们也是送人头,做苦力。

    在华夏国的野史记载中,战国后期,秦国强大之时,罗马帝王曾经有过东征经历,想征服华夏。

    结果半路上,被匈奴给打败了,做了匈奴的俘虏。

    也幸好他们遇见了匈奴,要是真的打到关中一带,遇上人屠子白起,那点人马,还不够白起埋的!

    制定了罗马小城的规划,叶坤打算南巡。

    一是检阅长江水军部队,而是查看荆州南部四郡的建设和生产情况。

    询问大家意见的时候,诸葛丰却反对,理由是南方山区,荒蛮之地,没什么大发展,不值得下功夫。

    逐鹿中原,还是要把精力放在襄樊、汉中一带。

    江南发展再好,目前也没什么大作用。打起仗来,你想从南方调运粮草,运输成本很大,速度很慢,得不偿失。

    叶坤听了大家的意见,分析环境和历史:

    “在我们的印象里,长江以南,一直被称为蛮荒苦湿之地。只有中原地区,才是富庶之乡。其实不然,江南鱼米之乡,又有江运和海运优势,以后的发展,会超过江北。

    我们为官者,就像一个家长,不能因为几个儿子贫富不一,而有偏爱。江南四郡,也是我们的领土,老百姓也是我们的父老乡亲,我们不能放弃。

    另外,日月所照之地,皆为华夏领土。

    襄樊一带的发展,可以保证我们逐鹿中原;但是江南的发展,才能支持我们征服整个交州,然后南下交址。

    我们先打下江南的经济和农业渔业基础,以后平定中原,再回头南征交址,时间刚刚好。

    这是我的长远谋略,希望大家理解。”

    大鼎国时期,海运并没有什么发展

    哪怕是沿海的闽越、两粤地区,也穷得没裤子穿。

    叶坤想统一九州,自然不会放弃南方,所以先打基础,以荆南四郡为根据地,慢慢向南辐射影响力。

    薛长峰支持叶坤的规划,抱拳说道:

    “大家只是盯着中原,但是主公却纵观天下,目光更加长远。江南四郡,是我们的水军基地,与江东肖德权相抗,其重要性,不在襄樊之下,理应加强发展建设。”

    诸葛丰只好让步,同意了叶坤南巡的计划。

    中秋过后,叶坤带队出发。

    除了亲兵团之外,还有庞大的科技和管理团队。

    女眷之中,叶坤只带了姜有德。

    诸葛丰留了下来,坐镇襄樊。

    秋高气爽,大雁南飞。

    有德很开心,看着天上的大雁,问道:“叶大人,天上的大雁,也和我们一样,这是要返回家乡吗?”

    叶坤点头笑道:“大概是吧。”

    宋婆留领着叶坤的亲兵团,一时技痒,弯弓搭箭,射下来一只大雁,哈哈大笑。

    雁群惊飞,仓皇逃窜。

    但是却有一只大雁,在天空徘徊不去,哀鸣不已。

    有德很愤怒,冲着宋婆留瞪眼:“好好的大雁,你射它干嘛?”

    宋婆留吓一跳,低声说道:“我想打下来,给汉中王中午加餐……”

    有德怒道:“你就知道吃,你可知道,射死了一只大雁,它的父母兄弟和姐妹,该有多么伤心?”

    说着,有德眼圈一红,竟然落下泪来。

    “是啊婆留,以后不许再射大雁。”

    叶坤停住队伍,跳下马来,让亲兵找个干净的高处,挖坑埋了被射死的大雁。

    有德亲自上前,给大雁的坟墓捧土。

    空中的那只大雁,还在盘旋哀鸣,不愿离去。

    叶坤叹口气,对众人说道:

    “儒家说,大雁比君子,有五德。它们看见同伴死去,会哀鸣悼念,是为仁;大雁失其伴侣,就孤独终老,不会再寻新欢,是为义;每当外出皆依次而飞,不越前后,是为礼;列队而飞,领头雁衔芦过失,能减轻飞行中的阻力,此为智也;秋南冬北,不越而来,此为信也。

    如今人心不古,纲常混乱,人不如禽兽,五常皆失。所以,以后别再射杀大雁了。”

    众人闻言,各自动容。

    姜有容又让找来一块木板,给大雁做了一个墓碑,问道:“叶大人,我要给大雁做个墓碑,上面该写什么字?”

    “就写‘雁丘’两个字好了。”

    叶坤忽然想起了雁丘词,抬眼看着还在天空悲鸣的孤雁,不由得眼眶湿润,缓缓吟诵: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宋婆留看见叶坤和姜有德都这么伤感,吓傻了,低声问道:“叶校长,都是我惹的祸。要不,我给大雁磕头赔罪吧。”

    “算了,走吧!”

    叶坤摆摆手,扶着有德上车,继续前行。

    随行的助手上前,问道:“主公,你刚才吟唱的诗词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记下来,流传后世吗?”

    “就叫雁丘词,是我从杂书上面看来的,作者记不清了。”

    叶坤点点头,一字一字,将雁丘词读了一遍,让随行人员抄录。

    这几年,叶坤已经根据记忆,贡献了上百首唐诗宋词,大多数都编入了各级教材,便于大家学习。

    因为诗词押韵,朗朗上口,大家学起来很快。

    益州三尺小儿,现在都能口诵十几篇短诗,朗朗读书声随处可见。

    叶坤还贡献了上百首歌曲,在益州和汉中传唱。

    音乐的感染力更加强大,可以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大家更加喜闻乐见,学起来津津有味。

    在益州的文化推广,官话推广,诗词和歌曲,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经过荆州,来到江边。

    皇甫琳和夫人樱桃,在江边等候迎接。

    叶坤上了大船,笑道:“皇甫大将军和樱桃大将军,双双来迎,实在是受宠若惊啊。”

    皇甫琳抱拳道:“主公折杀我了。”

    樱桃却笑道:“主公要是不过意,可以再给我写几首新歌,我教给歌舞团,巡回演唱,提振大家的士气。”

    叶坤揉了揉太阳穴:“那行,等我想想,再给你作几首歌。”

    这几年,叶坤脑袋都想空了,真的想不到还有什么歌曲没写出来的。

    还有些歌曲,不太适合这个时代,没办法写。

    如果写个《老鼠爱大米》,还不被马昭、管亚夫等人给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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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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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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