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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灌溉区,还有城池附近,大多数种田人,过得都很不错,比我们在草庙村的日子,那就好太多了。四周山区,粮食收的少,但是能打猎捕鱼,也能补贴生活。要说吃肉嘛,一个月两三回,也差不多。”
其实叶坤也能看到,成都市场上,卖鸡鸭鱼肉、五谷杂粮的摊贩,明显多了起来,而且价格也降低了。
这就说明,物产丰富,生产力跟上来了。
谢宝蟾锦衣玉食,从来不知道民间疾苦,问道:“老百姓想吃一口肉,这么难吗?”
叶坤和秦丑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开什么玩笑啊,老百姓想吃肉,是这么简单的吗?
叶坤知道,穿越过来前,非洲每年还饿死几百人呢。还有个国家,想让老百姓喝上肉汤,三代人努力了七十年,也没完成!
姜有容指着那些农夫的饭菜,笑道:
“宝蟾你不知道,这样的粗米干饭,只有农忙时候,家里的成年男子才可以吃的,不吃没力气干活;平常的话,老百姓都是糙米粥,加点野菜填肚子,粗盐都舍不得放。”
谢宝蟾叹口气:“原来老百姓这么累,这么苦啊。”
带喜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所有,叶大人最痛恨那些贪官和为富不仁的乡绅。杀一个贪官,抄家的财产,能让一千个老百姓吃上肉。”
谢宝蟾一愣,讪笑道:“那是。”
叶坤岔开话题,对秦丑说道:“对了秦大人,我让你发展的甘蔗产业,现在做的怎么样了?”
甘蔗这玩意,大鼎国早就有了。
但是种植面积太少!
叶坤要推广甘蔗,用来熬糖,做成红砂糖和蔗糖块。
这玩意,是战略物资。
骑兵行军,每人带一些蔗糖块,饥饿的时候可以救命,可以迅速补充体力!
对于产妇孕妇和老年人,还有体弱的人来说,适当喝点红砂糖,也是大有好处的。
从入驻益州开始,叶坤当年秋天,就要求甘蔗大量留种,来年大力推广。
又经过去年一年的育种推广,今年的种植面积,应该很可观。
秦丑笑道:“叶大人放心,我已经将留种的甘蔗,发放去了各地郡县,要求每个百户村,至少种植二十亩。另外在南方水肥条件好的地方,我们做了四个试验场,专门种植甘蔗,一共是三千亩。”
叶坤很满意,笑道:“那就好,明天你去我那里,我让你尝一尝我们熬出来的蔗糖块。”
天黑之前,众人一起返回城中。
娇奴的母亲槐花,屁颠颠地跑来,找叶坤诉苦:
“叶大人啊,我家秦丑天天在外面跑,实在太累,你就让他在附近,做个小官好了。那个绵竹……不是缺个太守吗?”
秦丑闻言,急忙瞪眼:“妇道人家,胡说八道什么?安排谁做官,轮到你来指手画脚吗?”
敢直接找叶坤要官做,胆子真大。
叶坤当然不能和一个妇女一般见识,摆手笑道:“没事的秦大哥,我们都一个村子出来的,开个玩笑,怕什么?”
“……”秦丑老脸一红,觉得吃亏了。
怎么还叫我秦大哥呢?
叶坤看着槐花,笑道:“娇奴她妈,你不知道,你家秦大人现在的官,可不比绵竹太守小啊。你要是怕他辛苦,我让他在成都休息几个月,行了吧?”
槐花又撇撇嘴:“秦丑拿的那点俸禄,还不够补贴家用的。要不是二午平时给我们一点钱,我们都饿死了!”
“我也知道秦大人最耿直,不贪污,所以清贫了一点。”
叶坤点点头,对娇奴笑道:“娇奴,明天我陪你回家吃饭,顺便给你父亲,带一些礼物。对了,马昭马大人说,秦大人为官清廉,做事认真,要嘉奖,估计会有上千两的银子。”
槐花这才开心起来,连声道谢。
事实上,秦丑的确清廉奉公,丝毫不贪。
但是他的俸禄,也只够家庭开支吧。
好在秦二午有钱,有大量的军功赏赐。姬秦女留在成都,经常被槐花打秋风。
次日,叶坤带着娇奴,去秦丑府上做客。
给秦丑带了一千两白银,还有许多礼物。
槐花乐得合不拢嘴,跑前跑后地忙碌中午的酒菜。
喝了几杯酒,叶坤对秦丑夫人说道:“娇奴她妈,以后没钱花了,就跟娇奴说,别到处哭穷,不好听啊。”
槐花脸上一红:“这回有钱花了。”
其实秦家人口不多,但是槐花把娘家人全部接到成都了,男女老少几十口,花费也就大了点。
秦丑很担心他兄弟二午,便询问叶坤:
“叶大人,我兄弟二午,一直驻守在上庸三郡,那地方距离襄阳太近了,和夏侯昌大军对峙,很危险啊。我倒是不怕二午死在战场上,只是怕他……误了你的大事。”
叶坤皱眉道:“二午是我手下大将,我就指望他镇守一方的。你别担心,以二午的能力,可以抵挡夏侯昌。”
秦丑想了想,摇头道:
“可是我在上庸三郡搞农业的时候,听人谈论起二午,说他‘暴而无恩’,脾气太坏。喝醉了酒,就无缘无故鞭打士卒。”
“啊,还有这样的事?”
叶坤大吃一惊:“二午这么做,就是在找死啊。不行,我明天就去上庸,亲自劝解他,或者把他替换回来,让他休息一段时间!”
三国演义里面的张飞,就是这样作死,把自己给作没的!
秦丑终于笑了:“叶大人,那我明天陪你一起吧。”
“不,明天我带着娇奴去。”叶坤嘻嘻一笑。
秦丑也讪讪一笑,举杯敬酒。
次日下午,叶坤准备妥当,带着娇奴一起前往上庸,一路巡查。
马伯滔带着三百亲兵,随驾前往。
还有公孙二娘,也陪着叶坤。
去上庸,道路也不好走,还得经过汉中。
娇奴是第一次跟着叶坤出来游玩,很开心,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叶坤也不急着赶路,走走停停,查看建设情况。
十五天之后,叶坤才来到上庸。
秦二午领兵,前来迎接。
叶坤进了驻地,在大帐里坐定,板着脸说道:“二午,我早有军令,军中大小将领,平常兵卒,无事不得饮酒。而你违抗我的军令,时常喝得大醉,还鞭笞士卒,是怎么回事?”58?┱h?
秦二午一呆,狡辩道:“没有啊,是谁说的?”
叶坤瞪眼:“是你大哥说的!”
秦二午眼珠子一转:“我大哥又不在军中,他怎么知道?”
“你大哥不在军中,都知道你喝酒打人,可见你经常干这样的事,已经人尽皆知!”
叶坤叹口气:“我知道,你常年领兵在外,有些累了。这样吧,我让马伯滔接替你的军务,你跟我回成都,好好陪陪你老婆。等以后打仗了,再让你领兵。”
秦二午很意外:“大哥,就因为我喝点酒,你撤了我的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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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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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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