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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我、我就是随便问问。”田田羞红了脸。
老何也尴尬一笑,转一边去了。
“田田,我开玩笑的。”
叶坤也觉得有些不妥,揉了揉脸:
“根据马昭马大人的意思,未来三年,我都要留在成都,为我母亲守孝。马大人还说,我三年不能喝酒,三年不能穿新衣服,三年不能听歌舞……”
田田抿嘴一笑:“这么说,叶大人这三年,都要留在成都了?”
“我也想啊,但是恐怕很难如愿。”
叶坤摇摇头,笑道:“我们现在地盘大了,很多地方,都和夏侯昌交界,随时会打仗。一旦打起来,我就要去前线。”
庞甲说道:“师兄,你是汉中王,打仗的事交给将军们就行了,难道每次打仗,都要你上战场?”
“道理是这样,可是我总觉得,我们的将军很多,但是能够独当一面的人,不多啊。”
叶坤现在,还是缺乏人才,尤其是大将之才。
谋士方面,诸葛丰、管亚夫、桑不疑,都还算不错。至于文奇侯七之辈,只能勉强做一方太守,处理政务。
武将方面,只有皇甫琳是文武双全,可以作为一方统帅,但是皇甫琳也只能负责水军,做不了三军大元帅啊。
燕六亥、秦二午和王猛之辈,只能镇守一隅。
何仲书和马伯滔,是叶坤看好的人才,但是缺乏历练,目前只能观察,不敢大用。
孙乙咧嘴笑道:“师兄,要不我去给你做个大将军呗。以后打仗,你在家里歇着,我去杀敌。”
叶坤噗地一笑,摸着孙乙的脑袋:“让你去打仗,夏侯昌会笑话我的,说我手下无人,把小屁孩都放出来了!”
“谁是小屁孩?”庞甲和孙乙,一起翻白眼。
“两位师弟别闹了,我让你们研究的钟表,怎么样了?”叶坤问道。
去年的时候,叶坤就提出了水运仪的概念,建议庞甲孙乙,以水力为动力,设计计时钟表。
庞甲耸耸肩:“第一台水运仪,已经搞出来了,但是不太准。每天十二个时辰,误差有一个时辰。”
孙乙也会扯淡,叹气道:
“师兄啊,何大叔经常要我们兄弟,研究其他的器械,也就耽误了钟表的研究。不过,其他的东西,我们研究得很不错,不信你问何大叔。”
老何肯定了庞甲和孙乙的聪明,点头道:
“是的,庞甲孙乙两兄弟,研究出来的脚踏打谷机,非常好用,我们已经做出了一百多架,送给秦丑大人了。”
叶坤却皱眉:“打谷机用处不大,所以我一直没搞。”
脚踏打谷机,也不是什么很复杂的东西,叶坤想做,一两天就能搞出来。
这玩意只能在部分偏远山区,有些用途。
叶坤推广的新农业,百户村,要求就近种地,收割稻谷小麦之后,连着秸秆一起挑回家,在门前打谷场上,用牛拉石头磙子脱粒。
百户村的规划,家家门前都有打谷场,可以打谷晒谷。
这样安排,有几个好处。
第一,秸秆不会浪费,晒干以后堆在打谷场下方,稻草可以喂牛,麦草和其他秸秆,可以用来烧饭烧水。
第二,在门前脱粒,家里老人小孩都能帮忙,也能连夜干活。
如果在田野中脱粒,秸秆会浪费掉,也不能带晚干活。
所以叶坤不推广打谷机,也不推广风车。
这玩意造价不低,而且对劳动效率提高不多!
庞甲不开心了,叹气道:“师兄,为什么我们研究出来的东西,你都不满意啊?”
“师弟,我没有不满意,我只是让你们,研究一些急需的东西。这是对你们的信任,才把重担交给你们的。”
“那好吧,我们继续研究钟表去。”庞甲孙乙耸耸肩,一起退下了。
其实这两个小家伙,在山里撒野惯了,现在专门研究钟表,进展缓慢,觉得很苦闷。
第二天一早,叶坤又来到老何的实验室,召开工匠大会,查看最近的产品进展。
铁锅的制作,越来越好了。
尤其是翻砂铸铁锅,进步巨大,现在每天都能生产二三十口铁锅。
加上锻造的铁锅和平底锅,每天能生产一百多口锅。
这个量,也算很巨大了。
益州和雍凉二州的有钱人,几乎都能买到铁锅了!甚至,可以普及小康之家。
只是钢铁产量不够,无法再加大铁锅产量。
叶坤有看过玻璃样品,亲自前往玻璃作坊,指导大家生产各种凸透镜和凹透镜,还有各种试验器皿。
凸透镜和凹透镜,不能一次成型,需要磨制。玻璃很脆,但是放在水里磨制,就容易许多。
叶坤希望在过年之前,做出大口径望远镜,还有显微镜,进一步发展天文学和医学。
细作忽然传来消息。
神医夏佗,在洛阳,被夏侯昌斩杀。
因为夏侯昌的老娘生病,夏佗没能起死回生,治疗无效。夏侯昌觉得夏佗没有尽力,杀了他,为她母亲殉葬!
叶坤闻讯,心中剧痛!
医疗界的顶尖人才啊,就这样,被夏侯昌咔嚓了。
细作又说道:
“据说夏侯昌数次威逼夏佗先生,向他打听我们益州的情况和军中事务,夏佗先生一字不说,这才招来杀身之祸。夏侯昌认为,夏佗先生,是益州的细作。”
诸葛丰说道:“想必是夏侯昌丢了雍凉二州,又在陈仓吃了一场大败,这才迁怒于夏佗先生。”
叶坤叹口气,倒了三碗酒在地上,望空祝祷:
“夏先生英灵不死,保佑我剿灭夏侯昌,为你报仇,为天下百姓报仇!”
然后,叶坤让夏佗留在成都的两个弟子,设灵堂祭拜夏佗,顺便宣传一波夏侯昌的残暴不仁、喜怒无常。
十月十五,叶坤在王府议事,宣布去重庆巡查,年底回来。
马昭反对,抱拳说道:“叶大人,老夫人新丧,你不宜外出,以免他人议论。”
“我外出巡查,也是为了益州百姓。”
叶坤微微瞪眼:“我认为,对父母亲的孝顺,不在于守孝多久。只要父母在世的时候,儿女尽心尽力,就可以了。”
“但是古礼如此,孔孟之道,不可废也。”
“别提古礼好不好?古礼就一定适合现在吗?孔孟之道很厉害吗?”叶坤恼怒,当场斥责:
“即便是孔子孟子,也有胡说八道的时候,难道我们都要听?说起孟子,我倒要请教你——穷人如何有二妻?邻家焉有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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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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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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