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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查德拉带着一名警卫进来,韦戈斯有点不耐烦的说道:“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会,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就留着明天处理吧。”
说完,韦戈斯又继续勾兑鸡尾酒。
虽然韦戈斯是一名很勤奋的统治者,几乎事无巨细都会过问,但是他不是机器,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不停的运转。
再说了,在疲惫的时候,韦戈斯也会发怒。
查德拉没有回答,让韦戈斯感到很是恼火。即便查德拉不是一般的手下,可是也应该懂得礼貌。
“我说……”
刚转过身来,韦戈斯就愣住了。
一把丛林砍刀穿透了查德拉的胸膛,露出了锋利的刀间,鲜血正从伤口处流出,染红了查德拉身下的地毯。
在查德拉身后,那名警卫手里的手枪正对着韦戈斯。
这时候,韦戈斯也认了出来,那不是他的警卫,而是穿着警卫制服的狙击手,那个从角斗场里逃走,叫李承志的狙击手。
“你……”
“韦戈斯,你最好不要呼救,因为门外的警卫已经被我干掉了,而离得最近的警卫还在很远的地方。”李承志抽出丛林砍刀,任由查德拉的尸体倒在地上。“此外。查德拉已经吩咐所有警卫不得前来打扰。相信,就算他们停到你的惨叫声也不会过来,所以你最好把口水留下来回答我的问题。”
“你……你怎么没死……”
“我当然没死,我说过,我会亲手杀了你。”
韦戈斯双腿一软,赶紧扶住了壁柜,才没有倒下。
“现在。把酒杯放下,然后坐到沙发上去,我们有很多话要说。而且离天亮还早,所以我们有的是时间。”
韦戈斯没有反抗,他知道就算叫喊也没有用。
原因很简单。书房的隔音做得非常好。韦戈斯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至少在墨西哥,他算得上是有文化的人。年轻的时候,他被送往美国、而且是联邦美国留学,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在联邦美国渡过的。在此期间,韦戈斯喜欢上了音乐,大学的时候如果不是父亲反对,他还差点进了一所音乐学院。主掌家族大权之后,韦戈斯在每座庄园都为自己准备了书房,而且都做了隔音处理。当然。这不仅仅与他喜欢音乐、喜欢独自欣赏贝多芬的交响曲、或者是莫扎特的钢琴曲有关。主要原因是,韦戈斯需要在书房处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他又不希望让门外的警卫知道。
李承志走到橱柜旁,端起了韦戈斯调制好的鸡尾酒。
“味道不错,没想到你还会调酒。”
“你想干什么?”韦戈斯有点不安。他想反抗。而且他用来防身的手枪就放在书桌的抽屉里面。可是他知道,李承志是一名身手敏捷、更是弹无虚发的狙击手,而书桌离沙发还有好几米。如果他试图去取枪自卫,在他靠近书桌之前,李承志就能让他尝到子弹的滋味,说不定会直接击毙。
“查德拉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只是还有一些地方我不大明白。”
韦戈斯的眉头跳了几下,看了眼地板上的尸体。查德拉死得很痛快,至少在断气之前没有吃多少苦头。
“他已经说了,那你为什么还不杀了我?”韦戈斯知道,与其遭受痛苦之后死去,还不如早点完蛋。
“我会杀了你,绝对不会让你活到天亮,只是我要兑现承诺。”
“承诺?”
“我说过,我会让你在吃尽痛苦之后死去,会让你在下地狱之前忏悔,让你尝到曾经施加到别人身上的痛苦。”
“你……”
李承志放下酒杯,将一个绳套丢到了韦戈斯身上。“把自己绑上,用嘴咬住拉紧。如果你想多活一分钟,那就照我的话做,不然我会砍掉你的双手,再用这根绳套包你的双脚捆起来。”
显然,韦戈斯没有反抗。
说白了,也许多活一分钟会多吃一些苦头,但是也多了一分获救的希望。
等韦戈斯绑住自己的双手,李承志才收起手枪,把韦戈斯绑在沙发上,然后把一根毛巾塞进了韦戈斯的嘴里。
李承志不是来拷问韦戈斯的,因为查德拉为了求李承志饶他一命,已经把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李承志也没有打算把韦戈斯带回去,毕竟这里是墨西哥,而且外面有数百名韦戈斯的手下。
此行,李承志只有一个目的:复仇。
看到李承志走到跟前,拔出砍刀,韦戈斯才猛然明白过来,只是他已经失去了挣扎拼命的机会。
“我保证,不会让你死得痛快。”李承志挥舞了几下砍刀,朝着韦戈斯的左腿砍下。“这一刀,是为刁德勋报仇!”
力度把握得非常好,刀落在韦戈斯的左腿膝盖上,刚好砍碎髌骨。
李承志扭动了几下砍刀,让韦戈斯感受到了最强烈的痛苦,然后他还把没喝完的鸡尾酒倒在了伤口上。
剧痛,让韦戈斯昏厥了过去。
当然,只是暂时的昏厥。
“这一刀,是为罗秀生报仇!”
第二刀,砍在了韦戈斯的右腿上,仍然在膝盖部位,也刚好砍碎髌骨。
“他是我的搭档,是我在狙击手部队的第一位搭档。虽然他有很多可恶的地方,但是他是我的搭档!”李承志几乎失去了理智。“如果不是你,他还活着,还能跟我并肩作战,也许还能组建自己的家庭。”
韦戈斯面色苍白,开始挣扎,可是毫无作用。
“你夺走了我的搭档,我也会夺走你最爱的人。”
韦戈斯睁大眼睛,更加拼命的挣扎。
李承志把砍刀顶在了韦戈斯的命根子上。“这一刀,是为唐宏光,为我的领队,为我最敬重的人报仇。”
这次,李承志的动作非常缓慢,砍刀一点一点的割下了韦戈斯的命根子。
剧烈的痛苦,让韦戈斯再次昏厥了过去,不过新的痛楚很快就让他清醒了过来。
“在我们国家,以前有一种刑法,叫做‘剐刑’,只用来对付罪大恶极的人。行刑者会一刀一刀的割下罪犯身上的皮肉,某些时候还会在伤口上撒盐,让罪犯生不如死,而且在割完最后一刀之前,不会让罪犯断气。”一边说着,李承志已经开始动手。“也许,我的手法没有古代刽子手那么好,但是我保证,在割够一百刀之前绝对不会让你断气,因为我要让你知道你的心肠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每一刀下去,韦戈斯都会挣扎,都会晃动,也想喊叫。
割了十多刀,韦戈斯的挣扎就不再那么由力了。
伤口在腹部与胸部,剧烈的疼痛已经让韦戈斯感到麻木。
割了不到五十刀,韦戈斯腹部上出现了一个大洞,肠子流了出来。只是,韦戈斯并没有断气。
当胸膛被剖开,心脏被掏出来之后,韦戈斯已经成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看着仇人在痛苦中死去,李承志没有得到半点满足。
他已经为惨死的战友复仇,可是他知道,韦戈斯就算死一万遍,也不能让唐宏光、刁德勋与罗秀生复活。
复仇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可是李承志并不觉得愉快。
看着支离破碎的尸体、满地的鲜血与内脏,李承志突然感到一阵恶心。虽然韦戈斯罪大恶极,但是他死的时候与常人并无差异。
如果这就是复仇的话,那么复仇并不值得期盼。
坐到沙发上,李承志点上了一根烟。
在此之前,他想过很多,觉得复仇能得到满足,能让他非常愉快,甚至想过让韦戈斯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逐一死去。可是在亲手处决了韦戈斯之后,那些与复仇快感有关的设想全都成为泡影。
韦戈斯死了,查德拉也死了,难道还不够吗?
韦戈斯的妻子与孩子就在楼下的卧室里,只要李承志愿意,随时可以下去,让他们永远也无法醒来。
可是,李承志并没有这么做。
他是军人,不是杀手,更不是屠夫。他已经为战友复仇,已经让害死战友的敌人尝到了痛苦的滋味。
虽然李承志在开始失去了理智,但是血腥的复仇也让他恢复了理智。
够了,这一切已经足够了。
抽完一根烟,李承志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
离开庄园并不难,大部分警卫已经按照查德拉的吩咐回去睡觉,而守在庄园门口的两名警卫也非常疲惫。
来到雇佣军的营地里,李承志找到了焦急不安的丰塞卡。
“韦戈斯怎么样了?”
“死了,查德拉也死了,你可以去联系你的人,让他们在天亮前行动。”李承志已经恢复了平静。“替我转告图卢姆,我会感激你们提供的帮助,会尽力为你们争取支持,并且祝愿你们能够夺会失去的土地与家园。”
丰塞卡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李承志也没再罗嗦,现在他得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国家。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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